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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托克托县发生一件让人哭笑不得是事情,一男子因酒后驾驶被人举报,结果在第二天,他又故意酒后驾车在小区内横冲直撞,导致多辆汽车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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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警情,在托克托县霍家圪洞村附近有人酒后驾驶车辆,导致道路堵塞,车辆和行人无法通行,要求出警。派出所民警到达事发现场后,将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高某某带往托县交管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就在高某某被举报酒驾的第二天,他在托县某小区内驾驶车辆故意冲撞小区内其他停放车辆,以及周围摆放的电动自行车和小区公共设施。最终造成10余辆汽车、多台电动自行车以及小区公共设施受损。接到报案后托县交管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高某某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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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高某某的两次血液里酒精含量分别为222.20mg/100ml、112.43mg/100ml,均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高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现已被托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采取强制措施,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平安青城

腾飞鄂尔多斯 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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