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初中生9小时!鄂尔多斯“双减”实施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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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初中生9小时!鄂尔多斯“双减”实施方案出炉!

今天(12月14日),鄂尔多斯市召开“双减”新闻发布会。就鄂尔多斯市“双减”工作推进情况,鄂尔多斯市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进行了介绍。

自7月以来,鄂尔多斯市按照“校外治理、校内保障、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坚持校内校外双向发力,扎实推动“双减”工作落实落地,为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创造有利环境。市旗区两级均设立了监督举报平台,加强日常监管收到的举报线索已全部办理,市旗区两级共开展专项治理行动322次

会上通报了下一阶段“双减”工作重点任务。在学校教育提质增效方面:提升作业管理水平,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破解学生“看护难”问题;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面,从严做好审批登记工作,从严规范培训服务行为,从严实施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监管,从严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发布会上,市教育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负责人还就鄂尔多斯市“双减”工作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鄂尔多斯市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在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作了明确说明。

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

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健全家校共育机制,学校要引导家长除必要的课业学习外不再额外布置其他书面家庭作业,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发生。家长要引导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每天自主开展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初中生达到9小时。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督促家长有效控制学生在家使用电子产品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

实现课后服务扩面提质

坚持“家长自愿参加、学生自愿选择”的原则,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工作日全覆盖。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春季学期原则上小学不晚于18点30分,初中不晚于19点。秋季学期原则上小学不晚于18点,初中不晚于18点30分。实行夏时制的旗区自行确定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并提前向鄂尔多斯市教体局报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服务。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实行弹性离校,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不得要求学生在课后服务结束前离开学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走读生自愿参加,严禁强制或变相要求,走读生自习班结束时间不晚于20点30分。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结束时间要充分保障学生就寝前准备与睡眠时间,原则上小学生就寝时间不晚于21点20分,初中生就寝时间不晚于22点。

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

坚持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旗区教体局和学校要制定托管服务方案,于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托管服务项目、托管服务的具体安排和措施,充分尊重家长、学生的知情权和自愿选择权。鼓励有条件的旗区组织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有效解除学校和家庭的后顾之忧。

全面规范校外培训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的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的,依法终止其办学资格。对“无证无照”的培训机构,由教育部门牵头,民政、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配合依法依规查处。

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点30分,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点。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配齐配强教研队伍,加强“名师送教”“结对帮扶”“校本研修指导”等工作。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常态化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

加强学校考试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各项规定,规范考试命题管理,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考试成绩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各旗区要加强学业质量监测统筹,防止重复进行,可在小学高年级段或初中起始年级组织1次,且只采取随机抽样监测的方式进行,随机抽取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年级学生总数的30%,监测结果作为评价小学阶段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开展初中阶段教育质量增值性、发展性评价的重要基础。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1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1次期中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按有关规定执行,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深化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持续完善“阳光入学”“阳光分班”政策体系,系统解决“择校热”“择班热”“择师热”问题。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循序渐进、系统稳妥地推进中考改革。继续组织实施“阳光中考”,不断完善“四网络一标准”(网络报名、网络阅卷、网络填报志愿和网络录取,考试全部采用标准化考场)中考组织管理模式。

全面提升治理工作成效

在全面开展治理工作的同时,确定康巴什区为全市试点地区,其他各旗区至少确定1所小学、1所初中开展试点。试点旗区、学校要围绕“双减”任务,根据本地区本学校实际,积极在开展高效课堂管理、创新学生作业管理机制、研发中小学生作业设计、探索幼小衔接有效途径、改革教育质量监测和学生评价方式、完善课后服务保障制度、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创新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方式等方面进行试点,形成工作特色,在2021年年底前总结出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来源:鄂尔多斯新闻网微信

鄂尔多斯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娟、孙海滨,实习记者:胡尔瓦、许潆双、任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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