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及资格审查结果查询公告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务厅 省委人才发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及资格审查结果,对考试成绩及资格审查有异议的考生请于公告期内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复核申请。

一、成绩查询及复核

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成绩查询”,自行查询成绩。

成绩复核: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客观题科目,只受理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的复核申请,不接受其他成绩复核申请。

情形

二、资格审查复核

考生登录“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查结果,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复核。复核材料清单如下:

(一)考全科的考生

1.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5.在我省工作证明文件(仅省外户籍考生提供)。

(二)免一科考生

1.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3.免一科证明文件:

①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②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乙级);

③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以上三项免一科证明文件具备任何一项即可免一科。

4.在我省工作证明文件(仅省外户籍考生提供)。

三、公告时间及复核地址

公告时间: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31日17:30时至,逾期不提出成绩复核或资格复核申请,视为无异议。

复核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琼苑路59号,省住建厅人事处511室。咨询电话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