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选自《猎人者》,作者:不详,有删减,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这必定是与众不同的一天。杨迪站在凯撒王朝三十六层大厦底下,抬头仰望最顶层的旋宫,对于今晚的演出蓦然生出许多悲壮的感觉。
凯撒王朝是这个城市身份与地位的象征,也是奢侈的代名词。它伫立在海城市中心逐鹿广场的东侧,无论什么时候,不管你站在城市的哪个角落,都能看到它卓尔不凡的身影。如果在夜色中,它更像一位珠光宝气却并不媚俗的贵妇,让人浮想联翩的同时,又心生敬畏。
三十六层的旋宫,其实是一个圆型的音乐厅,它只占据了顶层三分之一的面积,里面除了绚丽的舞台,只设有三十六个观众座位。据传凯撒王朝的股东中,有一位是中国声名斐然的音乐家,凯撒王朝三十六楼的旋宫音乐厅也是他提议兴建的。所谓旋宫,是因为圆型音乐厅底下有一个巨大的转轴,开动后,它可以缓慢地旋转。这种技术当然早已不再稀奇,但旋宫音乐厅不仅在海城,甚至在整个中国都有相当高的知名度。除了因为那位音乐家股东的名声,还因为在这里举办个人音乐会已经成为一种事业的标志。

在我现在生活的这座城市里,你每天都会遇到很多不同的女人,你不能确定在将来的某个时候,你会和其中一个相识,并且发生各种不同的故事。但你一定不会感受到我此刻心底那巨大的疑惑。我不能确定的,是我的过去。
还是回到街上,我跟踪那个符合我审美趋向的女人。
她利用工作时间逛商场的次数不是很多,而且一般局限于两条街以内,因而耽误的时间不是很多,所以,她在公司里应该还算一个合格的员工。从银行回到那幢大厦里,一般她都不会再出现,直到下班时间。这样,我当然也用不着继续呆在那家小咖啡吧里,我还有很多别的事要做。
在八月中旬的一个早晨,我从唐风小区跟随那个女人来到野渡无人咖啡吧,在临街的座位上坐了三个多小时,不知道喝了几杯咖啡。那个时尚女孩远远地坐在一个角落里,老用眼角的余光瞟我,当我的目光迎上她的时,她又会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将手中捧着的一本小说翻过一页。
这天大厦里的女人并没有出现,我告诉自己,会计也不用天天去银行,但心底还是隐隐有些失望。我最后呷一口杯中的咖啡,站起来去和时尚女孩告别。
"你是个勤劳的小蜜蜂,我很少见到不爱睡懒觉的小姑娘。"我说。
这些日子我差不多都是准时八点钟踏进这家咖啡吧,每次时尚女孩都已经坐在了这个角落里。在我们这城市里,全天营业的咖啡厅不多。
时尚女孩照例笑眯眯的样子,这时,一缕阳光透过窗帘折射进来,正好落在她的脸颊上,我看见她的皮肤紧绷而光滑,一些细小的光影,在鬓角下一缕纤细柔软的汗毛间滚动。
"也许是因为我每晚睡得早的缘故。"她合上手上的书,夸张地揉着太阳穴,好像这一上午她看书看得有多疲惫,"早点睡养皮肤,你这肯定知道。
"城市的夜晚才有真正的生活,你这么年轻,不会不喜欢夜晚吧。"
她耸耸肩,这姿势有些生硬,但很可爱:"我是个好孩子,只有坏孩子才喜欢黑夜。"她盯着我,"你不会是被我的外表迷惑了吧。"
她的样子确实不像个好孩子,金黄的头发乱糟糟得堆在头上,看起来却井然有序,黑色的t恤紧紧裹住饱满的身体,肥大的牛仔裤耷拉在脚面上,笨拙粗犷的褐黄色大头皮鞋,还有身上跟我等待的女人全不相同的香气。
我微笑,尽量让她感觉到我那种欣赏的眼神。
"只有上了岁数的老头才会歧视时尚与前卫,你是不是把我当老头了。"
"老头怎么会喜欢夜晚。"她呵呵地笑,"老头也不会到我这里来。"
"有句名言说得好,人这辈子的生活质量跟醒在夜里的时间成正比。"
"是你自己说的吧。"她歪头盯着我,"从你的话里我怎么听出了点诱惑的味道,你别忘了,我可是个好孩子。"
我哈哈一笑,伸出手去想拍拍这孩子的脑门。手伸出去了又觉得不妥,面前的小姑娘看起来只有二十左右,我至少比她大十岁,但她已经认为我是在诱惑她了,这时候实在不宜做出任何亲昵的举止。
我离开野渡无人走在街上的时候,心里真觉得有些好笑。我并不认为时尚前卫的人都是坏孩子,但好孩子肯定不会穿成那样。还有她居然觉得我在诱惑她,我在诱惑一个比我足足小了十岁的女孩--现在的孩子都不单纯了,我感慨万千,可后来想想我似乎真的在诱惑她。
我情绪有些低落,赌气似的加快脚步。这时候已经到了午饭时间,但我喝了一上午的咖啡,此时饿意全无。我想到下午还有别的事要做,所以,现在我必须赶到解放路旁边的海丰巷里。
海丰巷是海城有名的旧货市场,但那里卖的东西有很多都是全新的,而且,你在那里经常可以找到些非常新奇的玩意儿。
我去那里要找的玩意儿,当然也跟我窥探的女人有关。现在十多天过去了,我还只是远远地注视着她,这样下去我根本触及不到事情的真相。而让我头疼的是偏偏我又不愿意走到她的身边去,这样,如何真正窥探到她的真实生活便成了摆在我面前的难题。
幸好我有很多独坐思考的时候,人的智慧在任何条件下都能发挥巨大的作用。我已经有了详细的计划,现在,我只需要有一个机会。
我说过,她是个马大哈型的女人,她会拱手把机会送到我面前的。我现在要做的,便是去一趟海丰巷旧货市场,这样,当机会来临时,我便不至于错过。
 那个上午,我坐在野渡无人咖啡吧里构思这个计划时,忽然真实地感觉到了一种冲动。因为女人而冲动,我已经好多年没有过这样的经历了。
傍晚时开车去田园山庄的这个人叫秦歌,他是名刑警,他去田园山庄找一个名叫马南的人。他跟马南差不多能算是朋友,这两三年里,俩人接触挺多,但交情却并不深。每次都是秦歌遇到了什么麻烦,这才想到去找马南帮忙。秦歌有时候也觉得这种逢事烧香的做法不太好,但马南却似乎并不介意,在秦歌流露出些内疚的神色时,他还反过来安慰秦歌。
"大家都说我是个没趣的人,我也觉得自己挺没劲的,所以你没事想要找几个朋友出来聚聚,千万别想到我。"
本来秦歌还想找点机会感谢他,但打了两次电话想约他出来,他在电话里用那种冷冰冰的口气,毫不犹豫地拒绝了,秦歌有时都怀疑电话里的人是不是现实里的马南。两次钉子一碰,秦歌就打消了找他出来的念头,反正下回遇上什么事再找上他,他还是一副不愠不火的样子,该帮的忙照帮,帮完就完,一点都不拖泥带水。
所以秦歌尽管觉得马南这人挺没劲,但却还挺敬重他。
田园山庄是海城近郊的一片别墅区,因为是几年前建的,所以整个小区规划与别墅的布局户型现在看都不理想,当海城其它地方的房价像烟花一样一飞冲天,它却像老太太爬楼,虽然也在往高处走,但却走势缓慢。直到两年前小区的业主差不多全部换了一批新人,房价才真正一路飑升。这时候,马南已经成为那里新一批业主中的一员,他差不多是在房价飑升前最后一刻,才毅然出手。
所以马南虽然不算有钱人,但却能住在已经寸土寸金的田园山庄里。
秦歌第一次见到马南的时候,还不知道他是个作家,那时候,他已经连续读了他三本悬疑小说。秦歌好多年不看书了,那次他值夜班,跟一个女同事借了本小说,打算用它来打发漫漫长夜。没想到这一看就算看进去了,还有些不可收拾,没过两天自己跑去书店买了两本马南的小说。
他那时根本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跟那位作家扯上什么关系。
后来,秦歌知道了马南就是那种所谓的自由撰稿人,他没有工作,靠稿费生活。一般人印象里的作家都挺清贫,但马南显然过得很滋润,购买田园山庄的别墅便是证明,至少秦歌便买不起。马南的书在市场上挺畅销,据说每本的印数差不多都能过十万,而他每年至少出版两部小说,这样的收入想不迈进小康都难。
马南除了写作,还在海城两所大学里兼了两份客座讲师的差事。因为当时对马南颇为好奇,秦歌还利用职务之便,分别去那两所大学里听了他两节课,一节课上马南说的是中国近代服饰的特征与演变,另一堂课他又在讲美学的研究范畴应该以人的生命活动作为对象。秦歌在下面听得云山雾罩,他呆呆盯着台上侃侃而谈的马南,实在想不明白,他脑袋里怎么装得下那么多高深莫测的东西。
这天秦歌赶到田园山庄,差不多已经十点了。他也知道这么晚来找马南有些不合适,但事关重大,他受刑侦队所有同事的委托,专程去找马南,希望从他那里解开一个最关键的疑团。既然身负重托,秦歌便顾不上礼貌,何况,在秦歌印象里,作家都应该在夜晚工作,马南当然也不例外。
但这晚偏偏他吃了闭门羹。
田园山庄的主体建筑是几排连体别墅,每户都有一个开放型的庭院。马南的家在连体别墅的东南角,秦歌把车停下,探头往外看一眼时,黑漆漆的窗户让他不禁有些犹豫。但想了想,他还是下车去按门铃。
马南虽然已近三十的岁数,却至今未婚,秦歌想只要他今晚没带个小姑娘回来过夜,便没有什么不方便的。而把马南跟任何一个小姑娘扯到一块儿,秦歌都觉得是件挺滑稽的事,他想,哪个小姑娘嫁给马南,不出三年,就算闷不死,也得憋出抑郁症来。
门铃响了好一会儿,秦歌等得不耐烦,但这么晚上门,终究有些气短,便耐心等着。接着,他看到楼上的窗户里面灯亮了,他吁了口气,把脑袋往对讲门铃跟前凑了凑,很快,里面便传出马南的声音。
"什么人,有什么事。"马南的声音非常僵硬,明明是一句询问的话,却说得斩钉截铁,摆明了就是要告诉来人不受欢迎。
"秦歌,有事找你帮忙。"秦歌知道马南说话风格,所以也不介意。
那边沉默了一下,然后才道:"今晚我有身体有恙,你明天再来吧。"
秦歌心里嘁一声。"身体有恙"--瞧瞧这书呆子,但凡是个正常人就说不出这种话来。他有心讥讽他两句,但想想今晚来有求于他,便忍不住不说。
"我有急事,十万火急人命关天的大事,你让我进去跟你说。"
"我已经睡了,我不习惯一晚上脱两次衣服。"
秦歌又忍不住嘁一声,这回还嘁出声来,心说一晚上脱两次衣服就能把人累死呀,亏他能想出这样的理由来。
"跟你说,我这次可以受了咱们领导重托,我完不成任务,今年一年的奖金就全没了。你只当是帮兄弟一把,给我把门开开。"
"那是你的奖金,跟我没关系。"马南说。
秦歌心道这书呆子看来并不糊涂,他眼珠转了转,开始利诱他。
"你不是说想去看看海州双龙井挖出来的汉代女尸吗,我明天去局里开个证明,咱们一块去。"
"双龙井女尸昨天已经对外展出了,你别骗我。"
秦歌皱眉,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往后退一步,中气十足地大声道:"我说马南你给我听着,你要是再不开门,我就往里闯了。你别忘了我是警察,我怀疑你屋里藏着未成年小姑娘……"
秦歌的话还没说话,门铃对讲器里传出"喀嚓"一声响,接着就再没了声息。秦歌呆了一会儿,有些恼火,利诱不成,威逼又行不通,这家伙真是软硬不吃。他再按门铃,里面没人应答,后来他重重一脚踹在大门上,头抬起来冲着窗户大声叫。
"马南你别以为脑袋缩被窝里我就没办法,你要是还能喘气就给我把门打开,要不我可就开骂了。当这么多年警察,碰到歹徒还能动回拳头,这骂人的机会可没多少。我给你两分钟时间穿衣服,我活动活动舌头,你要再没动静,就算成全我过把骂人的瘾了!"
秦歌语无伦次叫了半天,楼上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我求你了马南给我开开门吧,要不是公事,你就雇八个人抬顶轿子去接我,我都不来你这鬼地方,我这不是身不由已吗……"
正说到这儿,身后传来一声大喝,小区的俩保安晃着电筒和橡胶棍往这边直冲过来。他们把秦歌一前一后夹在中间,还喝令秦歌举起手来。
秦歌觉得这词儿挺熟,他瞪着面前那个秃头的保安,没好气地道:"深更半夜你们瞎嚷嚷什么呀。"
"到底谁在瞎嚷嚷,你再不老实送你去派出所。"
"不麻烦了,我就是警察。"秦歌知道今晚不可能在马南这里得手了,也不能跟保安纠缠,传出去会有损我公安干警的形象。所以,他再冲着楼上窗口大喊一声,"马南,算你厉害,我明天再来。"
俩保安慑于秦歌的气势,又摸不清他的路数,站那儿有点发懵。秦歌转身正打算往车那边去,这时,门边的门铃对讲器里传出马南的声音。
"再见。"
秦歌觉得肺都要气炸了。
这晚的两个客人,酒又喝高了,而且特别抠门,两个人只找了小棉花一个小姐。小棉花心里尽管一百个不高兴,心里已经开始骂娘了,但被他们搂过来或者抱住跳舞时,脸上还得挤出笑容。
"不管做哪行,都得有点敬业精神,小姐们更应该有职业道德。"这是娱乐中心领班常跟她们说的一句话。
什么狗屁职业道德,小棉花想要是换个地方,她啤酒瓶子就能砸这俩男人脑门上。可在这里不行,不是因为想要那点小费,还因为领班的心狠手辣。领班据说年轻时跟了一个黑道人物,后来虽然没有嫁给那男人,但这城市里大大小小的混混们见了她都还叫她一声"二嫂"。这娘们平时对待小姐还算不错,但她认死理,要是哪个小姐跟客人发生争执,她翻脸比翻书快,当着客人的面,大耳光就能扇小姐脸上去。
小棉花几次动过离开这里的念头,但离开这里她还得做小姐,别的场子生意还未必如这里好。小棉花有空的时候就会乱想,想的最多的就是银行里的存款。她盘算着只要再过半年,就能攒够一幢小楼的钱,那时她就能带着钱回家,守着丈夫孩子老老实实过日子了。这样的念头是万能药,吃了就能百病不侵刀枪不入。很多小姐们都是靠着它去祸消灾,在这城市里坚持不懈地努力工作。
那俩醉鬼客人一直折腾到下两点,才扔下两百块钱晃晃悠悠地走了。小棉花攥着那张纸币,觉得身上好多地方都酸酸地疼。她去换衣服的时候对着镜子仔细看了看,发现身上好几个地方都被捏青了。
今晚心情不好,小棉花离开娱乐城脸还拉得跟茄子似的。本来她每晚回去,都会等另一个顺道的小姐一块儿搭伙,这样可以省一半的车钱,但今晚那小姐先走了,这更让她感觉郁闷。娱乐城离她住的地方大约二十分钟,打车得三十多块钱。小棉花坐在车上觉得心里酸酸的,她得被人摸多少下才能赚来这每晚的车钱啊。现在这个社会,不管你做哪行都需要成本,就算做小姐也不例外。
车子在巷口停下,小棉花下了车忽然警觉地往身后看了看。这时候她有些不安,觉得好像自己正被人偷窥着。这条小街上已经没几个人了,小棉花没发现什么不对的地方。远处的几条人影这时离她至少有百米之遥,他们不可能对她构成任何威胁。
还是早点回家吧,回家躺下睡一觉,明天还得继续赚那幢小楼的钱。
穿过小巷用了不到十分钟,小棉花停在了租住的平房门前。她掏钥匙开门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她的全身一紧,接着整个后脊都凉了下来。城市里风传一些没人性的歹徒专劫走夜路的小姐,劫完财还要劫色,劫得不开心,他们能把小姐的命也给劫了。
小棉花在脚步声抵达自己身后时,蓦然转身,手里的小拎包已经带着响儿砸过去。身后的黑影敏捷地躲开了,一伸手就掐住了她的脖子。
"几天没见,你这娘们长本事了。"一个沙哑的声音恶狠狠地道。
听这声音,小棉花差点没晕过去。她现在宁愿自己碰上劫道的歹徒,不管劫财劫色她都心甘情愿,因为那些都是一次性的活儿,歹徒劫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下回肯定不会再来骚扰你。但掐住她脖子的这男人,却是个真正的无赖,这两三年,他像一坨狗屎粘上了小棉花,她想甩都甩不掉。
小棉花被掐得喘不过气来,那男人另只手已经夺过了她手上的钥匙,开了门进去,一使劲,就把小棉花扔床上去了。没等小棉花坐起来,他就像座山一样压到了小棉花的身上。
这个男人在小棉花身上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最后瘫软下来,满身满头都是汗。他抓起枕头胡乱在光光的脑袋上抹一把,顺手丢到一边,然后躺下来不住喘粗气。小棉花拽过毯子想盖住身子,那男人一把扯过去,随手丢到了地上。
"你今晚就给我光着,多长时间没找你了,兴许呆会儿我还有兴趣呢。"
"二贵你个狗杂种,阎王爷怎么还没把你收去。"
"阎王爷倒是想收我,但又怕你想我,所以给我留了条活路儿。"
小棉花住了嘴,知道这种无耻的男人已经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甭管你说什么,他都当是对他的鼓励。小棉花闭上眼睛,已经决定今晚再不跟这男人说任何话。
"前两天家里捎信来了,说我们家那死鬼快不行了,让我回去一趟。"男人翻了个身,面朝着小棉花,"我正琢磨要不要回去呢。"
小棉花赌气地闭上眼睛。
"你说村里人都知道咱俩在海城,我回去了,你们家那瘸子还不得问我你的情况啊。这会儿没事,你倒教教我该怎么说。"
"你爱怎么嚼那是你的事。"小棉花想忍没忍住。
"你真就不怕你们家那瘸子知道你现在干的事?"叫二贵的男人眯着眼嘿嘿一笑,"还有你那老娘,还有你那两个弟弟。"
小棉花沉默了。
二贵再嘿嘿地笑,一只胳膊就横过来,压在了小棉花的胸前,说话的语气就带了些施舍的味道:"你放心,咱俩小时候扮家家还装过夫妻,那会儿我就偷偷喜欢你了。现在咱们村就咱俩在海城,我们又都这样了,我不照顾你谁照顾你。我回去就跟你那瘸子老公说你在跟人做生意呢,而且做的都是大买卖。等你攒够了钱,就要接他到城里来享城里人的福了。"
小棉花又气又急,抓起二贵的胳膊就送嘴边去了。这一口下去,二遗疼得叽哇叫,整个人都要跳起来。他一巴掌重重地扇在小棉花脑门上,嘴里骂道:"你个死娘们,我说你在城里当鸡你就满意了。"
小棉花实在不想再跟他说什么了,二贵以前在村里就出了名的油腔滑调,所谓三斤鸭子二斤半嘴,指的就是这种人。再加上小棉花有把柄在他手上,这一年多他没少拿这事儿要挟小棉花。小棉花知道除非他死了,否则他不会放过自己,所以,跟这种人不仅没道理可讲,而且你还得顺着他,让他满意。但今晚小棉花实在控制不住自己,心情本来就不好,一肚子酸水等着猫在被窝里淌,现在这个无耻的男人得了便宜还卖乖,她一股热血冲上脑门,心里头就有了悲壮的念头。
这世上破罐子破摔的女人多了去了,也不在乎多我一个。她想。
二贵还在那儿骂骂咧咧,小棉花趁他不备,抽冷子一脚踹他小肚子上。二贵从床上倒摔下去,撞翻了墙边的衣裳架子,在地上蜷了半天才爬起来。小棉花顺手抄起一个枕头横在身前,向逼近她的男人大声地叫:"你要再过来,我跟你拼了。"
"你个臭婊子真是不想活了,有本事你大声叫,把街坊邻居都叫起来,看看你这婊子是怎么做生意的。"
小棉花双臂就僵硬了些,举在手里的枕头也往下垂了垂。
二贵捂着下身,还那儿龇牙咧嘴喘粗气。小棉花其实这时心底已经怯了,她在想用什么办法可以打发走这个瘟神,没留神二贵手一挥,把枕头打到一边,然后整个人再次扑了上来。
这男人别的本事没有,打女人倒是行家,几个照面,小棉花被他从床上踹到了地上,然后没头没脸就是一顿拳脚。小棉花已经被他打得神志不清了,脑子里只想着明天还得去娱乐中心上班,所以拼命护住脑袋,身子蜷成一团。
就这样,二贵还是过足了瘾这才住手。他冲着蜷在地上不动的小棉花啐一口,本来还想再在小棉花身上发泄一下的,现在可能也有些意兴阑珊。他贼眉鼠目地四处看了看,捡起小棉花的小拎包,打开,翻出钱包后把拎包掷在地上。钱包里没多少钱,他把几张纸币捏在手里搓了搓,嘴里骂道:"人家当小姐你也当小姐,一晚上就挣这么点钱,不用看也知道,你肯定是个坐冷板凳的货。"
小棉花从胳膊缝里看到二贵手里的钱,那是她今晚从两个醉鬼客人手里赚来的。这时候,她忽然有了一种杀了面前这男人的冲动,哪怕明天自己就被公安抓去给毙了。
二贵把纸币揣进兜里,盯着小棉花看了会儿,最后再踢她一脚,嘴里嘟嘟囔囔又骂了句什么,悻悻地转身扬长而去。
小棉花挣扎着站起来,先去把门关好,然后趴床上就"唔唔"地哭开了。开始声音还压低了尽量在嗓子眼里晃悠,后来越哭越伤心,那些呜咽声便像蒲公英,一阵风来便四下里散开了。
不知道哭了多久,她哭得累了,身子被醉鬼客人捏过又被二贵揍过,这会儿更是隐隐地痛。她想起身到镜子前看看脸上有没有挂彩,但身子软绵绵的使不出一点劲来。后来她抱着枕头有点迷糊,好像做了一个梦里,梦里的场景跟人都很模糊,她什么都没记住,只知道自己在梦里流了泪。
她醒过来的时候,以为自己一定睡了很久,可外面的天还是黑的,怀里的枕头还是冷的。她有片刻的恍惑,不知道身在何处也想不起来自己究竟是谁。紧接着,她听到了敲门声。
"笃--笃--笃。"
声音很轻,节奏很缓慢,但在这寂静的夜里,听起来却多了几分诡异。
小棉花悚然一惊,全身的汗毛都倒竖起来。所有现实的记忆此刻纷沓而至,她想到了不久前还在殴打自己的男人,她第一个念头就是二贵去而复返。但二贵那种无耻的男人敲门怎么会这么轻柔,还有,他今天已经从她这里得到了他想要的,按照惯例,他应该隔上一段时间才会再次出现。
那么,除了他,谁会在这么晚来敲门呢?
"笃--笃--笃。"
敲门声再度响起,依然那么轻柔,这次还透着几分执着。
小棉花横下一条心,既然人家已经找上门来,再怕也得去面对。至少,她该隔着门问来人是谁,如果苗头不对,那扇门应该还可以抵挡一阵子,她可以利用这时间打电话报警。
小姐们虽然都挺不愿意跟警察打交道,但关键时候,还得指望警察同志。
小棉花踱到门边,颤声问:"谁?"
"我。"来人很爽快地答应。
小棉花愣一下,听出来人不是她熟悉的任何一个人,但这声音又略有些耳熟。这一刻,她拼命地想,很快脑子里就现出一个削瘦的年轻人来。
--阿拉丁神灯。
"魔鬼并不都像传说里那样狰狞可怖,也许我就是来自地域的恶魔,而且,我这个恶魔像神灯里的魔鬼一样,可以满足你的愿望。"
这是那个青年人那天晚上对她说的话。这时,小棉花忽然真的有了一种渴望,她想告诉那青年人,她的愿望就是让一个名叫二贵的人立刻死去。
这回,她如愿了,她打开门,不仅看到了那个青年人,还看到了他手上两张带血的钞票。她从两个醉鬼客人手里接过它们,后来又被二贵从钱包里抢走,现在,它们赫然出现在那个年轻人的手中。
小棉花接过带血的钞票,知道有些事情真的已经发生了。
第6章 zippo牌打火机
我呆在唐风小区的一间房子里,这里跟我租住的房子只有一墙之隔。我在用戴手套的手推开房门时,心里多少还有些慌张。我不是贼,我也根本不想从这房间里偷些什么,但我想没人愿意听我的解释,所以我必须小心翼翼,不仅不能惊动任何人,还不能在房间里留下任何痕迹。
我的肩上背着一只包,包里面有我从海丰巷的旧货市场买来的一些零碎玩意儿。虽然在来之前,我已经仔细地阅读了说明书,还做了调试,但毕竟我不是专业特工,我不能保证我要做的每件事都万无一失。
这时候是上午九点钟,整幢楼里静悄悄的。我今天起得晚,八点钟才睁眼。今天我没有跟随那个女人离开小区,也没有去一家叫做野渡无人的咖啡吧。我的心里对每天等待我的时尚女孩有些内疚,她说我是个守时的人,但我的守时只跟我的目的有关,今天,我必须打开那个女人真实生活的一道门,这样,我才能让自己这些天做的事具有意义。
我的兜里有一串钥匙,它们是我走进另一个人生活的通行证。
九点钟的时候,我站在了那道门前。我心里尽管有些慌张,但表面上表现得还挺镇定。这幢楼的防盗门全都是一个牌子,因而我可以很熟练地插进钥匙,顺利地将门打开。
现在,你们一定知道我进入了那个女人的家。
单身女人的房间收拾得干净整齐,每一件物品都老老实实呆在它们该呆的地方。客厅里粉色的窗帘透着股温馨气息,一些精致的装饰品,似乎在向我这个不速之客展示主人的品味。我深深地呼吸,闻到了空气里熟悉的香水味,那味道让我异常亢奋,我像个晚期恋物癖患者,对房间里的每一件物品都充满了好奇。
我推开女主人的卧室,窗帘与床上的被褥都是那种浅浅的暖色调,大多数女人都喜欢这种颜色,这源于女性内心深处特有的童真。这时候我虽然满心好奇,但却强迫自己收敛心神,尽快完成要做的事。
我四处张望了一下,选择合适的目标。
卧室里还有很多布娃娃,它们在衣橱的陈列柜里整齐排列。我将其中一个金发碧眼的娃娃拿在手中,立刻便发现利用它是件很难的事。最后我的目光盯住了挂在床对面那堵墙上的挂壁式空调上。空调的风叶严密地盖住出风口,但在风叶的下面,却有一道宽宽的缝隙。
两分钟后,我回到客厅,这里我选中的是缀落圆形玻璃球的吊灯。
事情进行得很顺利,接下来我该迅速离开这里,回到楼上我租住的房子里。可是我却有些犹豫,站在门边四处逡巡,觉得这里一定隐藏了些我没有发现的东西,它跟我那段遗失的记忆密切相关。
这一刻,我变得很茫然,心里还有些身入宝山却空手而归的失落。
就在我的手握住门把手那一瞬间,我的脑子里有些灵光闪现。我怔了怔,忽然大步奔入卧室,在屋里仔细地寻觅。片刻之后,我的目光落在了床头柜上一只zippo牌打火机上面。
打火机大约有火柴盒大小,通体雪亮,光可鉴人。我把它取在手中点燃,依稀闻到了煤油的气味。
我知道我刚才在犹豫什么了--我进入卧室后,一定看见了这只打火机,只是那时它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所以,后来我才感觉自己好像错过了些什么。
我错过了一只打火机,一只男式的zippo牌打火机。
单身女人的房里怎么会有男式打火机?这样肤浅的问题别说我,头脑再简单的人也不难回答,那就是,在那女人的生活里,一定还存在着一个男人。
我感觉到了我心里的妒意。
我想了想,还是将打火机放回原来的位置,然后悻悻地转身出门。这回我没有犹豫,耳朵贴在防盗门上听了听外面的动静,然后背着我的包飞快地离开。
出了门我就安全了,这时出现在楼道里的任何人都不会对我生出怀疑,因为我是十三楼新搬来的住户,而我站立的位置,在十二楼。
这是我大老远跑到唐风小区租房的惟一原因。
林燕--这是那女人的名字。除此之外,我还知道了那幢二十二层大厦里有一家叫做振兴的贸易公司,林燕就是那里的出纳会计。还有她的出生日期是1976年3月的某一天,星座是白羊座,血型是b型,身高1.66米,体重51公斤。她的住址当然就是唐风小区里那幢楼的十二层,她的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我也全都记在了心上。
林燕在记事本的第一页这么清楚地写上自己的资料,并不说明她是一个有心人,也并不是为了在今天配合我的计划。她在办公室里一定有百无聊耐的时候,这样,填写记事本第一页上的个人资料便可以替她打发掉那么一点时间。因而她后面的字迹挺潦草,第一页却写得异常工整。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记事本,前面记录熟人的电话号码,后面零星记载一些琐事与备忘录。我知道林燕的那么多情况,全是因为她的记事本现在在我手上。
这是我在进入林燕房间的前一天上午,大约十点多钟,她像往常一样,这时候出门往玉带路那边的交通银行去。我跟在她后面十米远的地方,目光死死盯着她的背影。我这时候已经不再像刚开始时那么专心,我盯着她,只是不想她消失在前方的车流里。我知道这样在路上的跟踪不能触及任何本质的东西,我还在继续坚持,因为我想得到一个机会。
感谢幸运之神这个上午对我的青睐,也感谢我自己,当机会来临时,我紧紧抓住了它。
我说过那家交通银行在肯德基的边上,洋快餐店的生意永远红火,不是吃饭时间,里面仍然人头攒动。林燕照例把车子停在肯德基的另一侧,步行穿过肯德基面前的人行道,进到银行里头。上午十点半是银行最繁忙的时候,办一笔业务说不定要排上好半天的队。所以,我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我要做的事。
我还说过,林燕是个马大哈型的女人,她骑的那辆紫红色踏板摩托车是个大家伙,有时我都怀疑那么单薄的女人怎么推得动它。大家伙的座位下面是个储物箱,林燕骑车的时候把自己的挎包塞到里头,停车的时候,里面放的是她灰色的头盔。我说的机会其实便跟这摩托车下面的储物箱有关。
曾经有过那么几次,林燕在逛商场超市的时候,并没有将挎包从座位下面的储物箱里取出来,而是只把里面的钱包抓在手上。因为她的时间不多,进超市存包取包是件挺烦人的事。但是我不知道她在超市商场里具体会呆多长时间,所以一直没有机会下手。我不能做任何没有把握的事。
而经过这么些天的观察,她每次进入银行都得呆上一段时间,最快的一次也要十五分钟。十五分钟时间不算很长,但这已经足够我走到她停放的摩托车前,用一把特制的钥匙打开她车座下的储物箱,取走她的挎包。
别担心我会失手,也别怀疑那把特制的钥匙。钥匙是我在海丰巷里买的一堆东西中的一样,我在此之前反复练习,曾经打开过自己家里好几把普通弹簧锁。摩托车座底下储物箱上的锁,现在对于我简直形同虚设。
我停在林燕的摩托车前,到带着她的包离开,一共用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
我还考虑到了得手后的每一个细节。一个男人带着一个女式挎包,说不定会引起街上一些无聊人的注意,所以,我在电动车后备箱里,准备了一个折叠起来的旅行包,我将林燕的挎包塞进旅行箱后,便骑着电动车扬长而去了。
我侦察过玉带南路的地形,知道前面拐弯处有条小街,往里去五十米,在路南有一家替人开锁配钥匙的小铺子。我必须尽快将林燕的钥匙复制一套。
我就是在那个残疾老头替我配钥匙的时候翻看林燕记事本的。
挎包里除了钥匙和记事本,还有些别的东西,化妆包,面巾纸和护垫,我对这些女人的东西不感兴趣,还把它们依次放回包里。我捧着记事本看了半天,那些电话号码对我都没有意义,前面的名字我没一个认识的。号码页之后几乎是一片空白,看来这是林燕的专用号码簿。
配钥匙大约用了一个小时时间,林燕那一串钥匙挺多,我只是选择了其中的几把。这期间我到边上一家杂货店里转了一圈,看到一个圆型的蓝玻烟灰缸,因为边上的花纹是我喜欢的波浪型,所以我顺便买了一个。
我每晚都会抽很多的烟,这几天在租来的房子里,我都用一只易拉罐来盛放烟灰与烟头。
配完钥匙,我继续骑着电动车往前去,玉带路派出所就在前面不远处。
我本来想自己把包交到派出所的,但想了想,又放弃了这一念头。万一值班的民警要逮住我问这问那,再让失主给我送封感谢信什么的,这事就麻烦了。
我把车停在派出所门前,四处张望了一下。我想找个小学生,送他一件好人好事。可这会儿不是上学时间,一条路上都没一个孩子。后来,我看到俩老头坐在路对面下象棋,远远的我就瞅着他们面善,便决定把这好事送给他们俩。
俩老头一个劲表扬我拾金不昧,还不留姓名,是个新时期的活雷锋。我羞涩而谦虚地傻笑两下,便骑车走了。
我相信俩老头至多一盘棋结束便会把包交到派出所,派出所的警察根据里面记事本第一页的资料,很快就会将包还到林燕手中。林燕肯定会告诉警察她的包被人偷了,警察很快便会用他们的职业逻辑推理出这样的结果--小偷偷了林燕的包,打开后发现里面没有现金,所以随手将包丢弃,一位好市民捡到包后,委托俩老头把包交到了派出所。
因为包里什么都没丢,所以警察跟林燕根本不会去追究谁偷了包。
把包通过派出所还给林燕,除了我不想林燕丢了包着急,还因为如果她丢了钥匙,很可能会在很短时间内把家里的锁给换了。
现在我很轻松,幸运之神既然青睐了我,它不会这么快弃我而去。我对接下来的计划充满信心,我心里有些找人庆祝一下的冲动。
我还是回到了野渡无人咖啡吧,时尚女孩对我的去而复返一点都不奇怪。
我坐到了她的对面,她依旧笑吟吟地看着我。我皱着眉道:"我来你这有些日子了,你就不奇怪我是做什么的?每天坐这儿耗时间,难道我就不用工作?"
时尚女孩笑得更开心了:"我只知道你每天埋单时都很爽快。"
我瞪着她,故意拉长了脸:"简单主义,原来你衡量一个人好坏的标准就是这个呀。"
"当然不全是,我还不是那种职业拜金主义者,我说过我是个好孩子。"
"那你就真不想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没准我是个十恶不赦的歹徒、杀人犯。"
时尚女孩嘻嘻一笑:"我想不想知道都没关系,反正你现在准备向我坦白了。"
看出来了吧,这小姑娘伶牙利齿,反应敏捷,我得打起精神来,否则一不留神,就能让她摆我一道。
"看过《真实的谎言》这部片子吗?里面有一个骗子,冒充特工,骗施瓦辛格的老婆,差点就得了手,后来被施瓦辛格带真正的特工给灭了。"我说。
"那是部老片子了,但挺精彩。"时尚女孩特别天真地看着我,"你是做什么的跟那部片子有关系吗?"
"我实话告诉你,我是国家安全局的,也就是你们说的特工,我正在跟踪一个台湾特务。我跟你先说那部电影,怕你把我当成里面那骗子。"
时尚女孩哈哈一笑,赶紧绷住了脸:"就算你是骗子我也不怕,我一个单身小姑娘,开这家小店也没挣几个钱,你能骗我什么呀。"
我严肃地道:"你这么想就对了。现在我以国家的名义,希望你能履行一个公民的义务,帮我一个忙。"
时尚女孩怔了怔,半天才道:"你不会让我跟你假扮情侣去宾馆开房吧。"
我也怔了怔,干咳嗽一声:"我倒是想,但那样说了你肯定抽我大嘴巴。我刚得到可靠情报,今天中午那台湾特务去一家餐厅跟人接头,我就是想让你陪我去吃顿饭,算是给我打个掩护。"
"就这么简单?"时尚女孩歪着头问。
"就这点事,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你肯定不想那俩特务发现我,把我给灭了口,那样,你这小店往后就少一个埋单爽快的客人了。"
"这么说,我帮你其实也是在帮我自己。"时尚女孩绷住了小脸,眉峰微皱,做出权衡厉害关系,正在剧烈思考的表情,"我长这么大,还没为咱国家做过什么事呢。既然祖国需要我去吃这顿饭,我拒绝了好像也不太好吧。"
我郑重地点头:"现在我不仅相信你是个好孩子了,还相信你是个好公民。"
说着话,时间就差不多了,我帮着时尚女孩把小店的门给锁上。时尚女孩今天这身打扮透着夸张,大马靴、把大腿裹得紧巴巴的牛仔紧身裤,我盯着看半天也没数清上面有多少口袋。她的上衣则是件非常短小的花夹克,一抬手一弯腰就露出腰上白花花的肉来。
跟这样的女孩到哪里都是受人瞩目的焦点,这时我忽然有些后悔,后悔不该这么招摇地带着这样一位小姑娘招摇过市。
"你说,那俩特务不会把咱俩一块儿灭了口吧。"时尚女孩踱到我边上说。
我怔一下,一本正经地道:"那就让咱祖国追封咱们为烈士,我再把我那抚恤金拔三分之一给你们家人,让他们二老安享晚年。"
时尚女孩"嘁"一声,冲我翻个白眼,鲜红的嘴唇一翻吐出两个字来:"稀罕"。
我的面前是一台笔记本电脑,电脑显示屏上有一个小窗口,小窗口里有个女人,正斜躺在床上,百无聊耐地频频按动手中的遥控器。我把电脑音量调到最大,但也只能依稀听到一些嘈杂的背景声音,根本听不清电视里到底在说什么。我本来可以买那种音频信号传输效果好些的像头,但因为价格昂贵,海丰巷里的小老板们手上都没有存货,他们无一例外地要我留下电话号码,等货到了再联系我。我这时留下电话就像做完贼后在墙上写下自己的名字,我没那么傻,所以,我只能从现货当中挑选我需要的设备。
针孔摄像头两年前曾经风靡一时,事情的起因是因为台湾一个蠢女人被偷拍事件,据说偷拍的内容被人做成了碟片,发行量之大令人咋舌。这个消息在互联网上到处被传播,由于那张碟片没有在大陆发行过,所以大陆网民的目光纷纷投向互联网,在经过一段时间艰难且执着的的寻觅过后,终于发现了下载地址。传播速度以倍增的形式在进行,那段时间,你只要在任何一家搜索引擎输入那个女人的名字,都能下载到全版的偷拍视频文件。
被偷拍的台湾蠢女人并不见得多漂亮,应该属于丢人堆里捡不出来的货色,但因为她在视频中的出色表演,一度声名斐然。同时,偷拍视频那种现场感和真实性,又给人带来一种全新的视觉冲击,相比之下,那种纯粹以器官为卖点的黄片变得极度虚假。
针孔摄像头就这样悄然进入大家的视野。
我在海丰巷里购买的这两款摄像头,据说都是美国货,像头还没有一块钱硬币那么大,可以传送高达450 万像素的高清晰图像,无线传输范围 5000米 ,摄像速度为每秒30帧。也就是说,林燕在客厅与卧室里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我的眼睛。

我的目的当然不是为了偷窥脱光了衣服的美女,但当林燕身着一套浅黄色的内衣在卧室里走动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迸然心跳,只觉得有一些暖暖的力量迅速包裹了我。我尽量让自己坐得端正些,但这时,我架在桌子上的两只胳膊都有些轻微的颤动。
我的颤动不是因为紧张,也不仅仅因为兴奋,而是偷窥本身所带来的那种强烈刺激,让我有些喘不过气来。除了生理上的变化,我能感觉到心里更强烈的渴望。有那么一瞬间,我几乎忘记了我偷窥的真实目的,我只想着能够纯粹地以一个男人的目光来欣赏一个女人。
那真的是一个出色的女人。
她的身材窈窕而丰满,高耸的胸与微翘的臀,都能让人生出无限的遐思。特别是在昏暗的灯光下,她那种全不设防的随意和慵懒,更像伊甸园里引诱了夏娃的禁果,任谁都想去采摘品尝。这样的女人,你必须潜入到某种深度,才能发现她身上真正的魅力,就像荔枝,必须剥去果壳,才能露出饱满鲜嫩的果肉。林燕显然就是这样的女人,我在街道上看见她,会把她当成这城市里普通的漂亮女人,但是,当夜晚来临,她在我的视线里变得真实之后,这个女人便不再普通。
林燕斜倚在床头,手中的遥控器摁了半天,然后目光盯着床的前方,显然找到了她想看的节目。那节目持续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然后,林燕的目光忽然变得散乱起来。
她的手伸向床头柜的位置,再出现时,手上便多了一个银白色的东西--zippo牌打火机。
火机被一次次地打着,然后再熄灭,如此重复了无数次,林燕的表情也在火光的明灭中变得忧郁且茫然。她显然这时候在思考某件困惑着她的事情,而且直到那晚她关灯睡觉,她的眉头都没有丝毫的舒展。
我呆呆地盯着她看,盯着她的眉头,盯着她手中的火机与那明灭交替的火光。我觉得心上的某根弦似乎被触动了,一些极细的声音在我的心里开始流淌。它们流过尘封已经久的记忆,拂去了表面的灰尘,隐约唤醒一些画面,模糊但却真实地让我整个人都变得恍惚起来。
我重重地喘息,关上了电脑。
我关上了房里所有的灯,然后在床上盘起双腿,像入定的老僧。我知道记忆的闸门已经现出了一道缝隙,而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将自己变成一条鱼,找到那条缝隙并逆流而上。
就在这时候,我忽然听到了清脆的音乐在黑暗的房间里响起。它像一道闪亮,忽然照亮了我精神的世界,我仿佛看到好多年前的林燕,在那道闪电的罅隙里一闪而过。
我从床上跳下来,开了灯在房里寻找。片刻之后,我在卧室的一个角落拿起一部蓝色翻盖双屏手机。蓝色的荧光屏不停地闪动,我仔细看了一下上面显示的来电号码,觉得有些眼熟。
我很快便想起了我在一个记事簿上见过这号码。
这号码的主人就是楼下的林燕。
第7章 游戏
秦歌一大早就开车去田园山庄,却扑了空。刑侦队队长知道这个事,就批评秦歌睡懒觉,要是动作快点,天不亮就把他堵家里去,肯定没现在这烦恼了。秦歌心里生马南的气,不由暗暗发着狠,就算马南躲到耗子洞里,他也得把他给掐出来。
这天下午秦歌又打电话给马南,照例是振铃不停地响,就是没人接听。秦歌心里这个气呀,出门就去公安局边上的超市里买了面包矿泉水,打算直接奔田园山庄蹲点,不把马南给揪出来誓不罢休。
秦歌的车开得飞快,半道上忽然想起一件事来。他把车停到路边,给海城一所大学教务处打电话,那边的人让他等等,好一会儿才回话说,马南下午有一节课。秦歌问马南今年代的是什么课,那头的人回答说是中国古典哲学。
秦歌挂上电话就乐了,心说这马南比赵本山能忽悠,这回又开始整中国古典哲学了,真不知道哪天让他跟赵本山掐一块儿,谁能把谁给忽悠瘸了。秦歌掉转车头,不去田园山庄了,改往那大学去。他知道马南这人虽然怪异,但替学生上课却是非常认真。到教室外头守着他,肯定一掐一个准。
秦歌赶到那大学时,马南正在教室里给学生上课。秦歌悄悄猫在阶梯教室的后门口往里瞟,趁着马南转身在黑板上写字的工夫,猫着腰就钻了进去,坐在了最后一排。
马南在前面讲台上转过身来,目光虽然没往秦歌这边瞟,但神情却怔了一下,下面的秦歌立刻就知道他发现自己了。果然,马南眼神慢慢悠悠就落到了秦歌身上。秦歌挺了挺腰板,心想自己是警察没什么好怕的。但当他的目光迎上马南时,马南却已经低下头在看讲桌上的一叠讲义。
"我们刚才说到孔子口述的《老子印象记》,它的意思就是说:走兽呢,人们可以用网来捕捉;游鱼呢,人们可以用丝绳来将它钓起;就算是天上的飞鸟,人们也可以弓箭将它们射杀;但是老子这样的人,却犹如乘风而上青天的龙,人们不仅无法驯服他,就算想感知他都非常困难。"
马南款款道来,目光始终不与秦歌的相遇。
"骑在青牛背上的老子在纸堆里已经呆得久了,眼见得王朝的衰落已成为必然,老子的心里对这俗世充满了失望,所以,他一路向西而去,欲择地归隐。这一天,他和他的青牛终于来到了函谷关,函谷关行政长官关令尹早就听过老子的大名,听说他到了自己的地头,当即亲自带人将老子拦了下来,盛宴款待一番,然后非得让这个最有学问的人留下些文字才肯放行。老子没办法,只得写下自己曾经无数次深思过的东西。又因为他当时急着离开函谷关,所以那段文字非常精练,只有五千多字。"
"为官者滥用职权在今天,是件非常让老百姓痛恨的事,但我们不得不感谢函谷官的关令尹,如果不是他滥用职权私自扣押了老子,那么,中国哲学的童年时期,就不会拥有它的第一首哲学诗。老子在函谷关留下的,就是在后来广为传播的《老子》,也是道家奉为经典的《道德经》。"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从母语中最终选择了'道'这个字,把不可言说的东西命名为道,也许真的有些牵强,'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然而,老子的哲学因此也蓦然间充满了玄之又玄的神秘。"
秦歌对老子不感兴趣,老子不能帮他破案,也不能在年底发奖金给他。他坐在后面听得挺无聊,便后悔不该坐到教室里来,起码在外面还可以四处转转。只要课没有结束,马南便不可能溜走。
于是秦歌便低头想近期发生的那个案子,想呆会儿掐住马南跟他从哪里说起。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忽然听到周围响起一片骚动声,抬起头时,周围的学生已经站了起来,有些动作快的,已经走到了阶梯教室的门边。秦歌悚然一惊,忙站起来往前看,讲台上已经没有了马南的踪影。
"下课怎么听不到铃响。"秦歌嘟囔一句,拔脚冲出教室。这时候,下课的铃声才响起,走廊上一下涌出那么多学生,他四处张望,哪里还能再看到马南。他有些沮丧,心里怪自己太不小心,眼皮底下都能让马南给溜了。现在无计可施,只能再去田园山庄蹲点去。
他要走,想起包还在刚才那阶梯教室去,便垂头丧气地往回走。
刚进教室的门,他一眼就看到马南赫然坐在自己刚才坐的位置上,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看。秦歌立刻想到马南在戏弄自己,他大踏步冲过去,有些狠话在喉咙里转悠,但出口的时候它们又都变得软绵绵的了。
秦歌来找马南当然是有事求他,这时候他就算有天大的委屈都得憋着。
"可算找到你了,你简直比茅房里那诸葛亮还要难请。"话虽软绵绵的,但秦歌还是忍不住不大不小地刺了马南一下。
"诸葛亮不在茅房里,你去茅房干嘛?"马南还是面无表情地道。
秦歌心里叹口气,知道自己还是有事说事,别跟马南动嘴皮子。这家伙不知道真傻还是假傻,不管你说什么,他都特别认真地回答你,而且那话让你分不清他到底什么意思。
马南,三十岁左右年纪,身材并不很魁梧,但看着却很强壮。他的头发很短,紧贴着头皮,方形脸上戴着副黑边眼镜,脸上的肌肉好像很僵硬,因而表情木讷。秦歌跟他认识这两年,好像根本没有见过他笑过。不会笑的人活得必定挺无趣,如果让秦歌选择,他宁愿自己一个人去玩网络游戏。
但现在,他却必须得面对这么一个无趣的人,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大概说的就是他这种情况了。
马南没有办公室,所以现在秦歌跟他坐在了操场边的看台上。操场上有学生在踢球,助威的人群围在操场边,看台上除了他们,只有稀疏的几个观众,还有两对小情侣粘在一块儿亲热。
"我很忙,所以你有什么事尽量说得简短些。"马南说。
秦歌不怀好意地盯着他,带些挑衅地道:"开门见山地说,今天想跟你玩个游戏,你要能赢了,那就说明我没找错人。"
马南愣一下,摇摇头:"那我告诉你,你找错人了,我不玩游戏。"
秦歌呵呵一笑:"你躲起来我找不着你,那是你本事。现在,你落在我手里就由不得你了。这游戏你玩也得玩,不玩也得玩。"
"我要是不玩你会怎么办?"
"天天盯着你,你干嘛我就干嘛。就算你上厕所我也在外面替你把风。"
马南皱起了眉,狠狠拿眼瞪秦歌。秦歌笑眯眯地说:"跟着你虽然挺闷的,但总比成天跟犯罪嫌疑人打交道的好,至少安全。"
马南还是不做声,气鼓鼓地样子,好半天,才瓮声瓮气地道:"好,你说什么游戏,我跟你玩。"
秦歌笑得更开心了,让马南难受,他就觉得这几天的辛苦有了代价。
"游戏很简单,我要你帮我找一个人,当然,我现在会给你提供一些线索。"
马南把眼镜往上推了推,疑惑地盯着秦歌:"找人这是你们警察的事,你们要是找不到的人,我肯定也没有办法。所以我敢肯定你这是给我设下了一个圈套,我不相信你。"
秦歌叹口气:"如果我说找你就为跟你玩这游戏,连我自己都不会相信。我告诉你,这游戏跟我们刑侦队现在办的一个案子有关,我们破案,全指着它了。"
"这么说,你是来找我帮忙的?"
秦歌点点头:"碰到这么有趣的事,我当然不能忘记你了。我知道你博学多才,人又聪明,这种猜谜的小事情,肯定难不倒你。"
"找我帮忙就不该威胁我。"这回马南的脸拉得更长了,"你至少该对我客气些。你们这些警察,就是不懂得礼貌。"
秦歌怔半天,知道不能在这些琐事上跟马南争辩,这是个认死理的人,现在当务之急是哄他玩这个游戏,否则完不成任务,又得挨队长的骂。
"我检讨,我向你道歉,我没礼貌,只要你能帮我们把这案子破了,我保证半年内不再打搅你,让你安安静静地写你的书。"
马南脸色这才缓和下来:"你说话可得算话。"
秦歌忙一迭声地道:"我是警察,警察能骗老百姓吗。"
秦歌交给马南的是一张明信片。
明信片的正面,是一幅敦煌的飞天图。一个面貌俊俏神情端庄的女子,扭动腰肢,大袖飘飘,身子轻盈得好像立刻就要飞将起来。这种明信片每到过年过节时,到处都有得卖,没一点稀奇的地方。要说不同,那就是马南手中这张明信片中那女子的身上,被人用黑墨水写了两个字母--et。
再看明信片的背面,是那种惯常的格式印刷,没有任何字迹,但它右上角贴的邮票却很特别。邮票上没有图案,红底上印着毛泽东手书的"向雷锋同志学习"几个字。这张邮票显然有些年头了,如果放到邮票市场也必定能卖不少钱。但是,这张明信片上的邮票却是张假邮票,根本不需要专业知识,很容易就能辨别出来。它是用彩色喷墨打印机打出来后,再剪成邮票大小。喷墨打印机的打印效果明不太好,邮票图案看起来颗粒挺粗。
"邮票是用惠普c41ux型喷墨打印机打印出来的,那是款低价位的家用型打印机,在海城市,估计得有好几千台。打印的邮票我们也查过了,那是在1978年3月5日,为了纪念毛泽东为雷锋同志题词发表15周年,原邮电部门专门发行了一套纪念邮票,其中便有这张手写体的题词。"秦歌说。
马南把明信片拿在手中低头沉思不语,秦歌站在边上继续道:"这张明信片并不是原件,是我们鉴证科的同志按照原件复制的一份,但我保证,它跟原件没有任何区别。我们在原件上没有发现任何指纹,那种黑墨水是最常用的舵鸟牌墨水,粘邮票的胶水也在市面上有售。任何跟技术性有关的问题我们都已经排除掉,现在剩下的就是明信片表面特征要向我们传达的一种信息。"

所谓明信片的表面特征归纳起来无非三点:飞天图案、黑墨水写下的字母et,还有就是明信片背面惠普打印机打印出来的毛泽东手写体邮票。
马南沉吟了好一会儿,抬头冲着秦歌摇头道:"我想现在答案是什么你们已经知道,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来找我呢?"
秦歌怔一下,道:"谁说我们知道答案了,要知道也得等你告诉我们。"
马南冷笑:"你刚才在跟我说做游戏的时候,已经明确告诉我这张明信片包含的信息是一个人。还有一开始你就说过,我们玩这个游戏,如果我赢了,你才相信你来找我没找错人。"他停了一下,目光里有了些不屑,"判断我们这场游戏输赢的惟一标准就是正确答案。"
秦歌说不出话来。他的脸胀得通红,心里提醒自己说话千万得留神,面前的马南看起来木讷,但逻辑推理却是个天才,他能瞬间抓住你言语间的漏洞,而且最擅长察颜观色,通过你表露出来的外部特征敏锐地捕捉到你内心深处的东西。
"既然瞒不住你,那我想不承认都不行。"秦歌叹口气道,"我们现在是知道答案,但却不知道那答案跟这明信片到底有什么关系。所以,我才跟你隐瞒实情,看你推断出来的结果跟答案是否相同。"
秦歌最后无奈地道:"如果你坚持,我可以将案情透露给你。来之前我们队长给了我这个特权,反正你又不是外人,你协助我们查案也不是一次了。"
马南这回飞快地摇头:"你还是不要说了,案情我不想知道,我不是警察,抓坏人那是你们的事。"
"那你是否答应帮我们了?"秦歌急切地道。
马南沉默了一下,依旧面无表情地道:"有句俗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现在你已经盯上了我,我不帮你们,难道还能有别的选择?"
秦歌晚上打电话给队长,说了下午跟马南碰面的事。队长在那头的语气轻松下来,好像得到马南的帮助立刻就能破案一样。这两年间,马南为队里提供了很多有用的线索,很多案件的侦破他都功不可没。刑侦队里有人把马南比喻成嗅觉最敏锐的猎犬,你只要给他一块面包,他能把种麦子的农民给找出来。它跟鉴证科的工作还不太一样,鉴证科着重的是技术方面的分析,而他,则是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与渊博的知识来形成自己一套独特的推理链条。
现在,队长只希望马南能够成功地破析罪犯留下的信息。
半个多月前,海城市发生一起命案,死者是一名五十多岁的孤老头。孤老头是海城的方言,顾名思义,孤身一人的单身老头。这老头有点智障,平时没少遭人白眼,一辈子过得挺艰难。二十多年前,他就在海城以拾荒为生,捡来的破烂堆满了自己居住的小屋。孤老头打了一辈子单身,据说从来没有亲近过女人。但就在案发前不久,周围的邻居忽然发现他不去捡垃圾了,还不知从哪儿找来一套新衣裳套在身上,乱糟糟的头发剪过了,脏兮兮的脸也洗得干干净净,有些好事的老太婆便拉住他,问他怎么像变了个人似的。
孤老头缺心眼,禁不住那些三八老太婆的追问,虽然支支唔唔不肯说,但还是一不留神道出了其中的原委。原来他现在有了女人,而且是个年轻漂亮的女人。有了女人的男人当然会有些不同,所以孤老头这才讲究起卫生和换上新衣服。老太婆们当然不相信,又穷又丑还缺心眼的孤老头怎么会有年轻漂亮的女人?她们回家把事情跟家里人一说,更多的人见到孤老头后会拉住他问长问短。后来孤老头被逼得急了,见有人跟他说女人他撒腿就跑。
然后有一天,孤老头死在了自己的小屋里,死因是被人用钝器刺中心脏,一刀毙命。孤老头痴呆了一辈子,平时只会让人欺负,根本不会跟人结怨,他一个捡破烂的老头,就算不吃不喝也攒不下钱来,所以,仇杀和抢劫杀人很快被排除。根据周围邻居反应的情况,孤老头突然有了女人,几天后便遭人杀害,他的死亡会不会跟那个女人有关?但那女人只是孤老头随口冒了一句,是否真的存在都不得而知,更不要说找她出来了。

在案发现场,罪犯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除了塞在孤老头兜里的这张明信片。起初,没有人把这张明信片跟孤老头的死联系起来,孤老头是捡破烂的,他的屋里什么破烂家什都有,也就是说,在案发现场出现什么都不奇怪。这张明信片也许是他从废品堆里捡出来,自己塞口袋里的。
但后来不久,接着又发生了第二桩命案,这回,在死者身边的青石板上,凶手用死者的血画了一个符号。两个死者经法医鉴定是被同一把刀杀害的,因而可以肯定凶手是同一个人。因为第二名死者凶案现场的图案,警方确定孤老头兜里的明信片也是凶手留下的线索--明信片上没有任何人的指纹。杀人后留下线索,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要给查案的警察传达一些讯息,也许这信息里包含着罪犯自己的一些情况,但更多的可能是指向下一位受害者。
只有高智商极度自信的罪犯才会这样做,它实际上是对警方的公然挑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