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日报江西政读 获悉,近日,进贤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南昌市农业农村局原副局长郎西桂滥用职权、受贿一案,经进贤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对郎西桂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4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4万元。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郎西桂简历

郎西桂,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安徽和县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9月至2011年3月,部队服役;

2011年3月至2011年12月,待安置;

2011年12月至2019年1月,南昌市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南昌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南昌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2020年6月至2021年2月,南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