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充分证明,中国成功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丰富了人类文明多样性,是对世界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贡献。
以人民为中心,这是中国人权事业的鲜明特征。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中国不断总结人类社会发展经验,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自身实际相结合,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始终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协调增进全体人民的各项权利,努力促进人民的全面发展。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中国向世界展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大国责任担当。在疫情防控过程中,中国全力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权,平等、无差别地救治患者,举全国之力实施规模空前的生命大救援,取得抗疫斗争重大战略成果,成为率先控制住疫情和实现复工复产的国家。中国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人的生命、价值和尊严得到悉心呵护,让世界看到了什么是最好的人权保障。与此同时,中方积极响应联合国发起的全球人道应对计划,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供5000万美元现汇援助,向1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物资援助,向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防疫物资,积极推动全球抗疫合作,守护更多国家人民的生命健康权。国际社会普遍认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就是保护人权,中国树立了国际典范。
中国在大力推进自身人权事业发展的同时,始终坚持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认真履行国际人权义务,广泛开展国际人权合作,积极为全球人权治理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以实际行动推进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放眼全球,中国助力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提升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能力,长期在基础设施及教育、卫生、农业等领域向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等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提供支援和帮助。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称赞:“中国面向非洲国家这样的发展中国家采取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政策是中国对全球减贫事业的另一大贡献。”
中国的人权道路,是中国人民自己走出来的。中国的人权成就,是中国人民自己干出来的。人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展望未来,相信随着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国人民必将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的权利,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全面发展。中国也将继续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推动世界人权事业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