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中,鲁达三拳打死镇关西,见大事不好,赶紧逃跑。他当时的心理活动,很有意思——
鲁达寻思道:“俺只指望痛打这厮一顿,不想三拳真个打死了他。洒家须吃官司,又没人送饭,不如及早撒开。”拔步便走。
看,鲁达逃跑,不是怕被杀头或受刑,而是怕吃官司坐牢“没人送饭”,于是溜之大吉。
这里面有个小问题:那时的监狱,不给犯人供餐?坐牢得有人送饭?
先看《水浒传》几个相关细节。
《水浒传》中,犯罪的好汉不在少数,但多数是被发配某处,譬如林冲到沧州,宋江到江州,武松到孟州,杨志到大名府等。
我们可以发现,被发配到某处牢营,大家在一定范围内是有行动和生活自由的。像宋江,在江州可到处逛,可与朋友聚会或独在浔阳楼喝酒;林冲在沧州,也可到李小二家串门,到草料场附近沽酒;武松在孟州,得施恩好吃好喝伺候;杨志在大名府甚至得到梁中书赏识被委以重任……
总之,这些人在发配处,行动是自由的,吃饭问题更好解决,只要有银子或有人请,随便哪里吃都行。
但如果有人犯了更大的罪,被下到死囚牢里,行动自由就没了,吃饭问题也得另想办法。
宋江初被发配到江州时,行动有自由,吃喝有人请,但在浔阳楼题反诗被打进死囚牢后,一切发生了变化。
他首先失去行动自由,相应地,吃饭也成问题,需要“戴宗自安排饭食,供给宋江”。之后,戴宗要外出公干,临行将宋江的“每日饭食”吩咐在李逵身上,“委着他安排送来,不教有缺”。
从这个细节看,没有行动自由的重犯,是需要有人给送饭的。
同样的情况,还有几个例子——
解珍解宝被打入登州大牢后,顾大嫂假称是“送饭的妇人”而入牢与他们接头,商量越狱之事。
卢俊义被打入大牢,蔡福交待蔡庆“且把卢员外安顿好处,早晚把些好酒食将息他”。
这种情况,其实不光在小说《水浒传》中有反映,一些文史资料里也有记载。最著名的是苏东坡乌台诗案的一个细节。
《扪虱新语》说,苏东坡入狱后,与长子苏迈商定好,平时“送食惟菜与肉,有不测则撤二物而送鱼”。
本来一切正常,谁想一个多月后,有天苏迈外出借钱,委托一亲戚去送饭。亲戚不知苏轼父子的约定,给做了鱼送去,结果吓得苏轼以为大限将至,写下绝命诗。
这个记载也说明,苏轼入狱,是家人给送饭的。
从网上查到的几个资料,也佐证了这一点。唐《狱官令》:“囚去家悬远绝饷者,官给衣粮,家人至日,依数征纳。”宋《刑统》:“囚去家悬远绝饷者,官给衣粮。”《宋会要辑稿》:“禁囚贫乏,无家供送饮食,依法官给。”
这几条表明,正常情况下,犯人坐牢是需家人送饭的,但如果确有特殊情况,官府也会管饭,不会坐视犯人饿死——不过,估计官家这饭不会让你白吃;至于饭菜质量就更没法说了,没有银两打点的话,能不饿死就不错了。
至于当下,犯人在监如何解决温饱问题,具体情况我不了解。
不过,我几年前曾参观某市一家监狱,见那里的一般犯人在监是需做工的,譬如在车间生产某种产品。这种做工,应该是计报酬的,想来可以用以解决吃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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