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俗称“乖鱼”,在汕头常见的品种有十几个,而河豚鱼含有河豚毒素,一直禁止违法经营和食用。不过,近年来,广东还是不时发生因自购加工河豚鱼,或在餐厅食用河豚鱼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为保障餐饮安全,12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市部分水产市场和农贸市场,以及部分餐饮店进行清查,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切勿购买、食用河豚鱼,以免发生中毒,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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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卫健委官网发布的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上个月,揭阳报告1起河豚鱼食物中毒事件,3人食用河豚鱼后中毒,其中1人死亡。值得注意的是,今年2月,揭阳已曾报告食用河豚鱼中毒事件。另外,去年4月,惠州的餐馆老板范先生收到朋友送的一条河豚鱼后自行加工食用,最终导致中毒,被送入ICU抢救。而2016年5月,深圳宝安西乡街道也发生一起从集贸市场购买河豚至某食府加工处理后食用导致中毒的事件,虽然当事人被紧急就医,但仍不治身亡。一宗宗悲剧,一次次敲响警钟。

周边也有发生类似的河豚鱼中毒事件,特别是在每年的3到5月份,它的毒性是最强的。——市疾控中心公共卫生科科长 李盛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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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河豚鱼在我国沿海和一些淡水江河都有生长,种类很多,但河豚鱼含有毒素,主要分布在生殖器和肝脏,少量分布在血液、眼睛及其他部位等。河豚鱼的毒素既耐酸又耐高温,一般烹调手段难以破坏,即使经日晒或者30%的盐腌1-2个月后,其毒性仍然很强。最重要的是,食用河豚鱼中毒后,也缺乏有效的解毒药物,所以,要警惕食用河豚鱼引发食物中毒。

它主要是对神经系统的抑制,还有呼吸系统,它也会造成影响。——市疾控中心公共卫生科科长 李盛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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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广东禁止经营养殖河豚鱼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豚鱼整鱼,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鱼。因此,市面上能买到的合法养殖可供食用的河豚鱼都不是活鱼,而是宰杀后的鱼皮或鱼肉制品,且外包装上均有可追溯的二维码。为确保安全,汕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已发布通告,禁止违法经营和食用河豚鱼。12月30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市部分水产市场和农贸市场进行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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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执法人员还对部分餐饮店进行突击检查,提醒餐饮店负责人切勿违规经营河豚鱼,否则将受到法律惩处,也呼吁广大市民,切勿购买、食用河豚鱼,以免发生中毒,危及生命。

老板,这里有卖河豚吗?河豚没有,有关部门叫我们不能卖河豚鱼,没有卖。——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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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对水产品经营单位和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供应、食用河豚,严禁随意丢弃河豚,鼓励市民对违法经营河豚的行为进行举报。

呼吁市民朋友,不食用,不采购活河豚鱼,接下来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广大消费者如果有发现售卖和加工河豚鱼的线索,请及时拨打我们的举报投诉热线“12315”“1234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科科长 许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