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非法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入冬以来,我局组织警力深入辖区村庄、商户等地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主动打击涉及烟花爆竹违法活动。

近日,海阳派出所认真贯彻市局、海港分局关于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大力开展宣传发动,深入摸排线索,经工作,发现海阳镇三村董某某在绥中购买大量烟花爆竹;12月29日民警循线追踪,在其家下房查获烟花18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海港分局对董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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