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大家迎来了3天的小长假!
针对节日期间聚餐、聚会活动增多
酒驾易发高发的特点
泉州高速交警加大了严查酒驾行动的力度
合理调整勤务,细化工作部署
组织警力在辖区各高速路口
开展酒驾专项查处行动
46mg/100mL
2022年1月1日12时54分许,泉州高速交警六大队在永春东收费站开展午查统一行动过程中,蔡某驾驶浙CT6**3号小型轿车在进入收费站的时候被查获,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46mg/100mL。
现场查询蔡某称前一天晚上喝了几瓶啤酒,喝得比较晚,怀着侥幸心理驾车直至被警方查获,蔡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虚心接受民警的批评处罚。
51mg/100ml
2022年1月1日晚,泉州高速交警一大队组织开展“元旦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21时20分,一辆行驶中的黑色雪弗兰小轿车在临检点前方突然靠边停车,打开双闪灯,佯装打电话,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拦检。
经过酒精测试仪的检测,显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于饮酒驾车。驾驶人刘某,今年24岁,重庆人,对于自己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十分后悔,他告诉民警,趁着元旦假期,来水头跟朋友聚会,中午吃饭吃到下午三点,期间喝了点小酒,感觉自己还很清醒,而且经过了下午的休息,应该没事,于是驾车准备回晋江住处,没想到刚要上高速就民警查到。
33mg/100mL
2022年1月2日20时58分,林某饮酒后驾驶黑色别克小轿车行驶至晋江南收费站出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拦下来进行检查。此时林某神情慌张,民警递上酒精快速检测棒要求吹气,仪器就开始闪烁刺眼的红光。民警立刻让林某下车,带至执法站内测酒精,男子这一吹,33mg/100mL,酒驾。
结果一出,男子傻眼了。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据了解,林某傍晚在水头朋友家里聚餐,本想着明天上班待会儿要开车不想喝酒,无奈盛情难却,就陪朋友喝了两杯啤酒。随后,心存侥幸的林某以为只喝了两杯啤酒不会有问题,交警也没这么巧上班查酒驾,便没有喊代驾,结果被民警查到了,对此十分后悔。
高速交警提醒
假期前后聚会小酌难免,但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需自觉避免!亲朋好友相聚,相互监督、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元旦假期前后交管部门将持续把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作为查处重点,全天候、全路段、无缝隙开展统一行动。
违法不止,整治不停
新的一年
泉州高速交警将继续为
群众的安全保驾护航
让安全出行陪伴您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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