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悉心调解促和谐 七年纠纷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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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一位特别为案件人着想的法官,特别好的姑娘!辛苦了,谢谢!”这是莲池区人民法院赵萍法官收到的一份感谢信,话语虽然朴素,却句句都饱含写信人内心深处的真情实感。

原来,这是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原告王某与被告保定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书》,约定原告购买被告某项目的房产一套。交房后,原被告双方因卫生间未预留排水节点的问题产生矛盾,原告遂诉至莲池区法院,经法院调解,原被告于2017年4月签订《和解协议书》,约定被告于2017年7月前将该商品房卫生间的排水节点、卫生间墙体建好。然时至今日,被告都未按照约定施工到位,使得原告房屋至今无法使用,双方多次交涉未果,原告只好再次将该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承办法官赵萍接到案件后,认真梳理案情,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沟通。在全面了解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相关情况后,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赵萍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积极与原、被告商讨化解纠纷的途径。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因赔偿数额产生争议,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为打破僵持局面,推动案件顺利解决,赵萍法官抓住案件实际特点,一方面向原告析法明理,对其主张认真进行分析、释明;另一方面从企业形象、诉讼成本等方面入手,为被告分析诉讼风险的同时,指出其已经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理顺关系、分析利弊,从维系双方良好关系的角度出发,寻求平衡点,提出化解纠纷的可行性方案。最终,经过承办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这起纠纷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7年纠纷终得化解,王某感念于心,于是向赵萍法官送来了这封感谢信。群众手书感谢信,赞誉法官爱民心。一封感谢信不仅体现了法官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上的努力与付出,更是体现了人民群众对莲池区法院公正、高效司法服务的满意。今后,莲池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将定纷止争的调解思想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始终,力争将各类纠纷实质化解,不负社会期待、不负群众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