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楚汐

一直以来都很喜欢看律政剧,不论是经典电影如《十二怒汉》、《控方证人》,还是TVB经典剧《壹号皇庭》,又或是热播美剧《傲骨之战》,更有近些年的真人秀节目《令人心动的offer》……总能让我沉迷其中,沉迷于案件的剖析,沉迷于法庭之上的侃侃而辩;但有时候对于一些案件的判罚也难免心生疑惑,不确定是出于影视剧的艺术处理效果,还是法律法条的执行本该如此?

也曾起心动念想找些法学相关书籍来读,却也每每被那些晦涩难懂的法条而劝退。直到最近发现「得到讲义系列」新出了《张明楷刑法学讲义》,迫不及待找来一读,果然不曾让我失望。

本书作者张明楷教授,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知名刑法学家,执教近40年,出版有个人专著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

本书以张明楷教授2020年在得到 App 开设的「刑法学100讲」课程为蓝本,对书稿进行了全面修订,在保留课程精华和语言的有趣易读之余,新增了十余节内容,包括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高空抛物罪、袭警罪等,以及《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相关内容。

书里通过100个高能案例的剖析,带着读者推开刑法学的大门,感受思辨的乐趣,收获刑法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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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者序里,张明楷教授回答了普通人为何要学点刑法学知识的问题,同时强调说,“刑法学并不是一个智力游戏,它背后是沉甸甸的社会责任。司法人员办的不只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刑事司法尤其如此。

毋庸置疑,这句话给到了我很大的触动,也让我对刑罚案件里的犯罪嫌疑人多了份理智的思量。

曾经我也如多数人一般,对于刑事案件里的犯罪嫌疑人,恨不能从严从重惩罚。但事实上,刑法里有个铁一般的“罪刑法定原则”,顾名思义,说的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就不是犯罪,不受刑罚处罚。

这个原则的目的是为了限制刑罚权的滥用,更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得以公平审讯与判决,不至于出现冤假错案。此外,对于那些已确认犯罪事实的犯罪人,在量刑时也要坚决按照法条予以处罚。

张明楷教授在书里详细解释了正当化刑罚的两种代表性理论——报应刑论预防刑论,并指出这两种刑论各有其片面性,而时下的刑法学家则是吸取两者的优点,发展出新的“并合主义”理论。

本书内页

书里有一段关于“死刑、无期徒刑”的思辨和数据调查,可以说是完全颠覆了我原有的认知。

在我们的固有认知里,“杀人就该偿命”,那些能犯下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压根就不值得同情。我们以为这样的想法是符合自古以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正义观,但事实上,这是一种典型的报复性观念,满足的是被害人的报复情绪,与刑法上的“报应刑论”和“并合主义”中的报应,并不是一回事儿。

换言之,死刑和终身监禁并不完全符合刑法中的报应观念。

从预防的角度来看,一旦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时,意识到自己所犯的是被判死刑或无期徒刑的重罪,出于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反而会更加放任自己实施恶性犯罪。

此外,有国内外的统计资料表明,已经服刑15年左右的人,被释放后很少再次犯罪。

本书内页

张明楷教授在书里进一步阐述说,死刑和无期徒刑的威慑力并不比有期徒刑高,这是因为很多人在犯罪时并不会考虑刑罚的轻重,而是会先评估被发现的可能性。

因此,从这几个角度来看,死刑和无期徒刑在预防犯罪方面未必一定有用。尤其是结合国外的统计数据来看,刑法重的国家犯罪率反而高,而刑罚轻的国家犯罪率反而低。换言之,重刑未必有用。

不得不说,关于死刑与无期徒刑这一番从刑法学角度的思辨,让我惊诧不已的同时,更是深刻感受到了那句“为了正义去寻求最优解”的真义。亦如本书书封前的那句话,“一场有关正义的思维风暴”,果不其然。

写在文末:

这本书很厚,将近700页的体量,分为总论和分论两大部分。

本书目录

总论是关于刑法的基本问题、犯罪的成立条件和犯罪形态的解释,以一个个生活化的案例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地为读者科普了刑法学的专有名词与法条解释;而分论则是精心挑选了司法实践中最有争议、生活中最常遇到的60多个问题,结合刑法学条例,具体案例具体分析。此外,在每一节的最后还有“答学友问”的环节,在一问一答中,更能显见刑法之于现实生活中的活用。

本书内页

适合对刑法感兴趣的小白,告别法盲,可以从这本书开始读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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