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网力(300367)投资者索赔诉讼时效已过1年,根据法律3年的时效规定,本案将于2023年11月30日届满。虽然时效尚有近2年时间,但由于证券索赔本身复杂性及审理程序耗时间,建议投资者早日准备。

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经查,2017年4月至2019年3月,公司为北维斯可尔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5家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为北京市警视达机电设备研究所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在2017年、2018年及2019 年的发生额分别为45,031万元、74,100万元和22,736.07万元,分别占东方网力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和2019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24%、18.53%和29.83%,公司未按规定披露。

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

监管部门还查出公司签署《平安财富*铂金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东方网力作为劣后级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的资金预计为 6,300万元。同日签署《回购协议》,该协议约定的回购金额最高可达 56,700 万元,占东方网力2017年年报经审计净资产的15.68%,构成“重大事件”,然而公司未按规定在2017年年报中披露上述《回购协议》。

投资者仍可参加索赔

由于该案诉讼时效充足,投资者仍可参加索赔,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投资者索赔诉讼法院已开庭审理中。该案管辖法院为北京金融法院。

【索赔条件】证券诉讼快车公众号提醒投资者在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9月20日前买入,并在2019年9月20日仍持有一股ST网力可索赔。

公开资料显示,ST网力成立于2000年9月,总部位于中国北京,2014年1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以视频为核心的城市数据平台产品及服务提供商,致力于用创新科技推动全球AI城市的涌现与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刚过去的一年,公司跌幅达35.73%,当前最新总市值27.74亿元,在计算机设备板块市值排名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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