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黄色预警调整为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重污染提示信息,经宝鸡市“一市一策”工作组联合宝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宝鸡市气象局会商研判:未来3天(1月7日-9日),我市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湿度较大,扩散条件较差,叠加连续东风导致的上游污染传输影响,将持续出现重度污染过程。1月7日空气质量级别为重度至严重污染,AQI为260-310;8日空气质量级别以重度污染为主,AQI为220-270;9日空气质量级别以中-重度为主,AQI为180-210,首要污染物为PM2.5。
根据专家组建议和《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月6日20时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调整为橙色预警,同步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响应范围为市区范围及各县区(太白县、凤县视空气质量状况自行决定)。请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组织落实以下措施:
健康防护措施:
建议性减排措施:
强制性减排措施:
各县区政府、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及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知并督导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污染源,严格按照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属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以及补充说明中明确的重点行业,参照《技术指南》执行,减排措施力度原则上不低于《技术指南》要求。其他行业企业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清单中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执行。
相关要求: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要组织力量强化监督检查,重点督促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同时,主动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应急期间,每天上午10时前将前一日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执法监督等情况报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邮箱:bjsdqb@163.com)。
2022年1月6日
责 编:刘 楠
审 核:杨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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