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元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正式实施生效,

“离婚冷静期”来了!

一年来,

这项新政着实见了成效,

据我市海港区婚姻登记处统计,

2021年离婚数量

较去年下降了52.79%。

2022年伊始,我市海港区2021年婚姻登记大数据出炉,数据显示2021年海港区结婚4314对,较去年减少737对,下降了14.59%;离婚1945对,较去年减少2175对,下降了52.79%。

《民法典》中规定,离婚当事人须经历30天的冷静期后,才能最终申请发证(离婚证)。办理离婚手续从即时办变更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还想离婚需要重新提出申请。

(图片: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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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李妍)

2021年,海港区婚姻登记处共受理离婚申请2922对,双方到达登记期结束时仍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有580对,视为“自动撤回”,1对主动撤回申请,目前还处于冷静期的有230对,冷静期满待办理141对,去年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是1945对,去年申请今年办结的25对,截至目前有19.88%的夫妻申请离婚后放弃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初显成效。

海港区婚姻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在为“离婚冷静期”满夫妻进行离婚登记。(图片: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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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区婚姻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在为“离婚冷静期”满夫妻进行离婚登记。(图片:李妍)

“冷静期的成效是有的,但有部分市民不愿意等那30天,选择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海港区婚姻登记处主任李秋生说,加设冷静期后,有一定数量的协议离婚转向诉讼离婚。来源:秦皇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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