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小虎应邀参加塔河县人民法院召开“筑牢法治屏障、共护美好家园”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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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院长刘晓军介绍了十九届六中全会关于推进生态文明的决策部署与地区中院在全区审判机关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专项活动的内容,并通报了地区中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精神和主攻方向以及县法院2021年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案件的基本情况。

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小虎在会上强调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要依法严格履行职责,在专项监督活动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关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案件要做到快捕快诉。民事检察部门组织开展辖区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以罚代刑情形。

会上,法检两家还通过了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一是定期联席会议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信息共享,加强沟通协作,加强联合作战,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二是生态领域案件“补植复绿”机制。查处涉林违法犯罪案件,对违法者处以行政或刑事处罚的同时,有关单位要责令其在林业部门规划的区域内“补植复绿”,达到惩治违法和生态修复双重效果。

会后,由塔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财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在塔河县法院开庭公开审理。检察长王小虎亲自出庭支持公诉,带头履行入额检察官办案职责,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

庭审中,王小虎检察长结合本案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详实举证,在指控犯罪的同时,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法治教育,被告人当庭服法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