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新区分局开展节前家用汽车消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为宣传贯彻1月1日起实施的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督促家用汽车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对辖区内汽车4S店经营行为展开春节前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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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主要针对汽车4S店、专营店等汽车销售服务企业,围绕汽车配件产品质量、合同、明码标价等方面,重点检查汽车4S店是否建立汽车配件进货查验制度,是否按照规定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查验汽车配件是否有合格证明,标志使用是否规范;是否以副厂配件冒充原厂配件、以旧件充当新件;是否销售、使用应取得而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实行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管理而未经认证的产品,甚至销售使用“三无”汽车配件等行为;是否存在”霸王条款”行为;强行代办上牌、保险服务,合格证质押,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不合理和显失公平等合同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以换代修行为加重消费者负担;是否存在不告知车辆真实情况,夸大车辆性能,低配车辆冒充高配车辆销售、虚设有奖销售等消费欺诈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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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高新区分局根据日常12315投诉举报重点和热点问题,对辖区4S店开展行政约谈,要求4S店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诚信经营,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并对《三包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1月1日起实施的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进行了宣贯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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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分局将充分发挥12315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有关汽车的投诉举报,引导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促使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萌芽,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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