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案工作回顾

(一)提案征集与办理取得新成效

四年来,市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委会,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深入调研,建言献策,共提出提案2748件,审查立案2347件。其中,集体和界别提案360件、委员提案1987件,交由各承办单位全部办结。其中:已解决或采纳1965件,持续推进332件,转作工作参考50件。提案的提出和有效办理落实,为推动科学民主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1.提案聚焦促进转型升级,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广建诤言,提出提案681件。关于完善对外开放环境、发挥自贸区新经济引擎作用的提案,助力我市深度参与中俄、中德、中韩等国际合作,相关项目被纳入国家“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库。

2.提案紧扣提升城市品质,为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广集智慧,提出提案708件。关于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等提案中的“加快提升交通枢纽能级、实施高品质城乡建设”等建议,被纳入《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行动纲要(2021-2035)》。

3.提案致力改善民生福祉,为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广出实招,提出提案493件。关于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提案,提出“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等建议,融入到《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政策中。

4.提案着眼完善治理体系,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广献良策,提出提案401件。关于深度优化营商环境等提案,相关部门吸纳“优化联合审批制度”等建议,制定出台《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营商环境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推动“一网通办”改革工作继续深化,推出108项改革创新举措。

5.提案关注战胜新冠疫情,为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广聚共识,提出提案64件。关于优化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社区诊疗防控能力等提案,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软硬件建设和公共卫生防疫保障体系建设,在抗疫中发挥了“哨点”作用。

(二)提案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果

1.以党建为统领,把牢政治方向,推进工作质量提高。将机关党支部建设与新功能型党支部建设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组织委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发挥党员委员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体委员实现“双岗双责双作为”。

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为载体,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开展理论学习研讨、讲党课、讲好“沈阳故事”等专题活动,组织“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庆祝人民政协成立七十周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等主题活动。

以“万人进万企”、扶贫帮困结对子等活动为抓手,组织广大委员积极参与抗疫防疫捐款捐物,深入社区建立党建联系点,开展共建活动。

2.突出质量为先,深化标准意识,推进提案质量提高。围绕如何提高提案质量,组织党派、委员和专家学者结合沈阳提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好提案标准”,为委员撰写提案提供参考和遵循。

以“委员讲堂”为载体,将现场宣讲和网上宣讲紧密结合开展培训。同时,深入党派、区县宣讲,植入提案高标准、高质量理念,共同推进提案质量的提高。

探索重点提案遴选新途径,采取召开党派团体专题会议集体议、聘请智库专家参与推进3.5万公众参加网上选、深入职能部门广泛询、集中各方意见专题论等方式,开放式遴选重点提案。

组织开展提案“一优两先”评选,树立示范标杆,以优秀典型激发工作活力,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3.创新办理机制,助力转化落实,推进办理质量提高。结合提案工作实际,创新建立了提案月集中协商办理机制。开展提案集中办理协商20余次,先后组织227名委员赴27个政府职能部门,集中协商办理提案606件,推动了140余件提案有效落实。

制定《政协沈阳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提案清单工作规范》,审查立案的2347件提案,共形成提案清单3521条。清单式的提案交办也推动了承办单位实行清单式办理答复。

搭建提案评议平台,组织“提办”双方进行“面对面”的评议交流,共同寻求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提高的途径和办法。形成“双评议”报告进行质量反馈,使“提办”双方明晰问题症结所在。

本届政协共确定重点提案109件,提交全国政协的《关于推进失能失智失独群体医养结合工作的提案》被列为全国政协重点提案。

4.夯实提案基础,落实制度规范,推进履职质量提高。结合提案工作实际,完善、修订现有制度和制定新制度8个,初步形成“1+6+1”制度模式。编印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沈阳市委员会提案工作制度规范》,为规范提案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积极推进提案工作信息化,实现了委员网上提交提案、网上查询提案、网上评议提案和网上审查提案。开发建立了提案数据库,加载了自十三届政协以来的5439件提案,实现了网上查询提案历史有关资料内容。

在沈阳政协公众号上刊载宣传75篇次,在《人民政协报》、《沈阳日报》、沈阳电视台、网络媒体等宣传28篇次。

5.树立贴近理念,密切沟通交流,推进服务质量提高。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提案线索和题目,及时发给委员、党派团体作提案参考。组织党派团体座谈,共商提案重点题目。每年都组织编辑《提案汇编》,方便委员查询参考。

通过设立“提案咨询平台”和“提案协商咨询室”,搭建起政协、承办单位、委员三方平台。在线上设立协商平台,邀请委员和承办单位进行视频交流,确保疫情防控与提案协商两不误。开展实地走访委员活动,积极为委员排忧解难。

2021年,共征集提案580件,其中平时提案105件,占比明显提高;抓开放遴选,在网上开展重点提案遴选,审议确定重点提案27件;抓集中协商,组织开展6次提案集中办理协商,集中协商办理了146件提案;抓广泛宣传,在市以上媒体8次宣传沈阳政协提案工作;提案双向评议、提案清单制和“一优两先”评选等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对下届政协提案工作的建议

新一届政协提案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的建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奋力推动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全市工作中心,广泛议政建言,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要自觉坚持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共沈阳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确定的十项重点工作任务,聚焦重点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通过提案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

●突出以人民为中心思想 站稳人民立场,把人民群众意见、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反映人民群众诉求作为第一责任,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实事,提出意见建议。

●突出提案质量为先 贯彻落实“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的要求,形成高质量成熟提案。坚持标准,严审严立,不搞凡提必立。探索开展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第三方评估,加强提案工作市区(县)两级联动,进一步完善智慧政协提案系统,继续扩容提案数据库,持续坚持和完善提案清单制、提案集中协商办理、提案双向评议。

●突出全过程协商监督 以更精准的建议、更有质量的作为,将提案民主监督贯穿于提案协商全过程。积极搭建协商平台,开展平等深入协商,拓展协商内容广度,引导党派团体、政协委员和承办单位真协商、善协商。完善提案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的持续协商机制,通过协商推动提案办理落实和成果转化。同时,寓协商式监督于提案工作之中,加大民主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