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教育局

关于2022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寒假放假时间调整的通知

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开发区社发局,市直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

鉴于周边地区疫情防控出现新的情况,且目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均已完成了本学期教学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最新要求,经市防控办同意,现对2022年寒假安排调整如下:

一、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一二年级(以上均包含民办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22年1月9日,1月10日净校,春季开学时间不变。

二、全市普通高中三年级(包含民办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1月15日净校,春季开学时间不变。高中三年级离校前实行全封闭管理。

三、全市学科类培训机构和艺术类、科技普及类、社会实践类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1月10日起全部停止线下教学,恢复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

四、其他相关要求仍以《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沧教基 (2021) 17号)为准。

沧州市教育局

202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