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晚,天津市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发布会。经重点人群筛查,截至8日21时,天津市在密切接触者中又检出18例新冠病毒感染者。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张颖介绍,从病例之间的关系和传播的链条上来看,18例的病例至少已经传播了三代,这起疫情虽然是1月8日凌晨才发现,但有可能在社区里已经持续传播了一段时间。

一、自2021年12月26日以来,有天津旅居史的人员,请立即向属地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报备,自觉接受社区(村)管理。

二、各类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大重点地区(天津市津南区、南开区)返(抵)同人员排查,督促14天内有天津市旅居史的返(抵)同人员及时向属地社区报备,按规定做核酸,并配合社区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三、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增加,叠加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疫情传播风险始终存在。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