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

的通知

经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家组联合会商,预计1月10日起,受冷空气影响,近期扩散条件逐渐好转,本次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县于1月11日起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南皮县城区两个尾号限行措施一并解除。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