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斗气车引发事故 涉事司机受处罚

开斗气车引发事故 涉事司机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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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斗气车引发事故 涉事司机受处罚

12月28日下午16时35分许,在廊坊市光明西道“第一中学”公交站附近,发生了一起两辆大型客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经过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的事故民警调查发现:事发时王某某驾驶一辆大型客车沿光明西道由东向西行驶,跟随在张某某驾驶的同方向顺行的大型客车后面。在直行通过光明西道与长青路交口红绿灯后,王某某驾车从左侧超过了张某某驾驶的车辆,并立刻向右侧变道,阻碍了张某某的正常行驶,随后王某某继续行驶,然而在几十秒之后两辆车就发生了碰撞。

通过调取监控,事故民警发现在王某某驾驶车辆应该驶入公交站前,张某某驾驶的车辆从左侧通过,此时王某某没有选择进入公交站,而是向左打了方向,导致两车发生碰撞。经调查了解,王某某在驾驶车辆时疑似存在开斗气车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二款“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之规定。当事人王某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张某某无责任。目前该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廊坊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开车上路一定要谨记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不要因一时冲动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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