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针对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发布建设规范及指引,可见对于公立医院成本核算的要求正逐步提升。在公立医院医保支付改革大背景下,该规范对于公立医院开展成本核算工作,应对DRG/DIP打包付费具有巨大的现实指导意义,是我国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先后出台医院成本核算文件

11月15日,为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政府成本核算指引体系、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规范和提升医院成本核算工作的需要,财政部制定发布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公立医院》(财会〔2021〕26号,以下简称《具体指引》),该指引是政府成本核算指引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在医院中的行业应用。该指引包括总则、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范围、业务活动成本归集和分配(含业务活动成本归集和分配的一般要求、按科室归集和分配费用、临床服务类科室相关成本核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与DRG成本核算等内容)、成本报告等章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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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指引》在成本项目的设置、成本归集的会计科目等条款均体现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需要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结合使用。同时,根据医院成本信息需求,重点规范了医疗活动相关的若干成本核算对象,包括科室(含诊次、床日)、医疗服务项目、病种、DRG成本。明确了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为公立医院进行成本核算指明了方向。同时,统一数据核算标准有利于国家获取更精准的数据以支撑项目定价、医保谈判、DRG付费改革等,对进一步科学规范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

而在今年2月3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院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规范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1〕4号),明确了成本核算的分类及核算方法、成本项目及成本的分类、设置成本核算单元等。统一了科室成本核算、诊次成本核算、床日成本核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DRG成本核算等成本核算的流程和方法,也统一了《科室单元分类名称及编码》和《公立医院成本报表》样式,并要求开展成本分析、控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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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时间内先后针对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发布相关建设规范及指引,由此可见对于公立医院成本核算的要求正逐步提升。在公立医院医保支付改革大背景下,该规范对于公立医院开展成本核算工作,应对DRG/DIP打包付费具有巨大的现实指导意义,是我国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财政部《具体指引》与国家卫健委《规范》异同点

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备加重视。今年发布的《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公立医院》是财政部首次针对医院行业发布的行业版本,而在之前全国只有一份针对事业单位的成本核算基本指引,针对公立医院着重强调,一方面说明对公立医院成本核算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也说明,标准版本的《基本指引》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深化医改形势下医院成本核算管理的“颗粒度”。通读全文,我们发现有以下一些不同的篇章。

1、针对《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公立医院》:

  • 按照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专业业务活动核算成本对象的成本:
  • 医院全成本包含经营费用、所得税费用,核算范围有所扩大:
  • 可以选择完全成本法或制造成本法进行核算,管理费用可以不分摊,也可以直接分摊到业务部门或者先分摊到业务部门和辅助部门,再随辅助部门分摊到业务部门(完全成本法);
  • 医院辅助部门之间互相提供服务、产品的,可以选择直接分配法、顺序分配法、交互分配法等方法分配费用:
  • 采用参数分配法核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时,可以按照成本项目分别采用不同的参数进行分配;
  • 采用服务单元叠加法核算病种、DRG成本核算时,出院患者药品成本单独收费的卫生材料成本直接计入,不再通过服务单元核算;
  • 医保部门制定病种、DRG医保支付标准时,应当基于病种、DRG的临床路径使用项目叠加法核算病种、DRG成本;
  • 服务于财务报表编制的资产成本核算应当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 给出了《医院医疗活动有关成本核算对象关系示意图》、《医院医疗活动有关成本核算流程示意图》,便于更好理解各种成本核算的关系和流程;
  • 《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规范》应当遵循《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公立医院》。

2、针对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规范的通知》:

  • 统一了科室成本核算、诊次成本核算、床日成本核算、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病种成本核算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 (DRG) 成本核算的流程和方法,具有很强的实操价值;
  • 提出医院可结合实际探索适当的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方法,具有一定的包容性;
  • 明确提出了成本核算组织机构与职责,区分了资本性成本和非资本性成本,明确定义了服务单元这一新的成本核算单元;
  • 明确了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以财务会计数据为准进行成本核算,核算周期与会计核算周期保持一致,按月核算,对成本核算过程中一些关键疑问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 明确了标准的科室单元分类名称及编码,给出了成本报表的样式,统一了核算口径,便于地区间、医院间成本数据的分析比较,服务于卫生健康决策。

医院可以参考上述两项制度文件,结合属地医保支付政策、医院成本管理基础、数据的精细化程度和准确化水平,建立具体的内部成本核算管理办法,比如DIP病种成本核算办法、DRG成本核算办法、床日成本核算办法等。

熙软科技赋能医院实现全成本精细化核算

作为医院运营管理数字化和大数据服务的创新品牌,上海熙软科技有限公司基于自主研发强大的熙云平台,以平台化数据聚合、数字化运营管控、一体化集成应用、智能化业务处理、移动化在线服务践行公司的产品理念,发挥产品的后发优势,遵循智慧管理及最新成本核算建设标准、标准和指引,将医院成本核算的方法、流程、多维成本核算数据、成本分析报表等内容纳入到管理软件系统,实现从建立成本核算模型、成本数据采集、成本核算数据计算、成本数据存储、成本分析、成本数据应用、到成本控制全过程管理。

目前,熙软新一代智慧运营平台的成本核算系统支持科室成本、医疗项目成本、病种DRG成本、诊次成本、床日成本等多种类型核算;细分资金来源和成本项目,准确定义医院全成本,可以根据不同的口径提供成本数据与报表;全面支持成本一体化,从业务发生源头采集成本数据、与财务核算一体化并轨核算,确保成本数据与财务会计数据的同源性和一致性;在医疗项目成本核算中,满足医院成本费用率法、作业成本法、成本当量法等主流模式。实现自动化、高效率、个性化、精细化的成本采集、分摊,出具成本报表和报告,实现成本数据分析和挖掘,辅助医院管理决策,帮助医院找到成本控制点,以应对DIP/DRG医保付费,过好紧日子。

为应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医院精益管理水平,熙软科技助力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构建大数据下病种成本精细化分析体系,医院开创性的提出了“成本费用率法”作为各DRG组内成本测定的技术方案,充分验证了DRG病种建设内容具有可行性和可复制性,着力能够解决医疗机构间运营水平、成本核算水平、信息化建设等个体性差异问题;同时,借助熙软科技新一代智慧运营平台,搭建成熟的病种成本管理数据平台,提供不同版本的DRGs分组器选择。不管选用何种分组器,单体医院一般分组不超过700个。经过几年努力,新华医院病种管理方面建设成果显著:

1、完整体系建立。基于“临床特征相似性”和“资源消耗相近性”建立的从成本分析方法、核算路径到管理实践的完整病种成本管理体系;

2、技术方案创新。国内首次提出了“成本收入比”作为各DRG组内成本测定的技术方案,并验证了其可行性和可复制性,为解决各区域差异、测定标准成本提供依据;

3、打破改革瓶颈:形成基于DRG的管理策略与实施路径;

4、政策支撑层面:尝试建立依据病种成本进行价格动态调整的有效模型;

5、医院管理层面:形成基于DRGs的管理策略与实施路径,基于四大管理视角多维度展开分析、管理、应用。

医院应当按照哪标准执行?

《具体指引》是顶层设计,落实到实务当中来一定是基于顶层设计下,依靠《具体指引》给予指导,根据《指引》第三十七条:“本指引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届时,《具体指引》将通过统一的成本核算方法,帮助公立医院建立成本核算机制,提升内部决策支撑能力。国家卫健委《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规范》将根据新版的《具体指引》,实现实务操作与顶层设计的统一协调。

针对公立医院成本核算缺乏“顶层设计”的问题,以及“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的协调性不足”的问题,《指引》的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将政府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与成本核算操作关联了起来。

所以,《具体指引》的出台意味着国家在不断加强对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规范的重视,对于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是在目前DRG、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之下,准确测算出病种成本或病组成本,让财务人员与临床医师、病案编码员、质控员、信息科一起铺就一条DRG/DIP高效运作的道路,为DRG/DIP医保支付及人员绩效管理提供决策建议,是医院精细化管理以及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