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电子监控设备功能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将G348国道K246KM+200M处(车桥村)至K248KM550M处(和平村)原固定测速调整为区间测速监控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区间测速路段

G348国道K246KM+200M处(车桥村)至K248KM550M处(和平村)路段,全长2.3KM。

 二、限速值

区间测速限速为60KM/小时,双向测速。

 三、启用时间

2022年1月20日0时。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保持安全车速,确保平安出行。

特此公告。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