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关于来曲返曲人员如实报告行程轨迹的提示性公告

曲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来曲返曲人员如实报告行程轨迹的提示性公告

春节将至,曲阳县外出务工人员、学生出现返乡高峰,疫情传播风险增加,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鉴于当前天津、河南等重点地区疫情形势,为迅速有力防范周边省市疫情输入,坚决阻击新冠疫情扩散传播,现就来曲返曲人员做好疫情防控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刻关注国内疫区变化和我县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二、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人员原则上不得来曲返曲。已经来曲返曲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严格落实“14+7”隔离管控措施,每2天核酸检测一次;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人员严格落实14天居家隔离,每3天核酸检测一次。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非必要不来曲返曲。确需来曲返曲的,在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同时,要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3天核酸检测一次。

四、从1月9日起,所有市外来曲返曲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疫情管控等措施。落实公民个人主动报告法律义务。

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事关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共安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1月6日从河南省返曲的下河乡棋盘村李某某,明知自己为重点管控人员,在县乡工作人员询问其行程时,依旧隐瞒返乡行程轨迹,有引起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曲阳县公安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