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群众、商户:

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做好冬春季防控工作,降低聚集性疫情风险,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财产安全,根据2021年12月23日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十条“暂停举办各类展会、庙会、民俗活动、促销展销等聚集性活动”和千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2号)第六条“全县不得举办50人以上的线下会议、培训等,其他大型慰问、演出、联欢等文娱活动一律取消”的规定,经请示县防控指挥部同意,决定取消原定于2022年春节前举办的年集(含肉集)活动!
请广大群众、商户相互转告,感谢大家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与配合。
特此通告!

千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