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6日,一起命案被害人家属周某将一面印有“助贫帮困办实事、情系百姓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阜新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向市检察院表达真诚的感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12年,刘某因生活琐事与王某发生争吵,在厮打的过程中,刘某用套筒扳子击打王某头部,造成王某死亡的严重后果。案发后刘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害人王某的母亲周某向市检察院提出了不服法院刑事判决的申诉,并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对周某的接触和询问中,了解到其家庭生活确实困难,命案发生后,刘某没有对被害方进行任何经济赔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被害人王某死亡后,其家庭遭受巨大打击,王某的父母年纪较大,身体常年有病靠吃药维持,王某年幼的儿子正在上学暂由周某抚养,家庭收入每月仅为2000多元,生活较为困难。考虑到本案中受害人家庭两位老人的身体状况和年幼孩子的生活保障,承办检察官立即启动“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通过走访调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为周某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为王某的未成年儿子申请司法救助金2万元。2021年年末,将4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周某手中,周某连连表示感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每一起命案,对于被害家庭来说,都是难以抚平的创伤,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现象值得全社会的关注关爱。辽宁省检察院推行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以来,阜新市检察机关积极响应,扎实推进关怀行动,对每起命案都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受害家庭的实际情况,通过司法救助、协调有关部门协同帮扶等方式解决受害家庭的实际困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对命案家庭未成年人,阜新市检察机关秉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工作思路,主动对接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通过学费减免、学校帮扶、心理疏导等方式,实现对受害未成年全方位救助。2021年阜新市检察机关救助受害当事人51人,发放救助金105.5万元。其中救助命案家庭6人,发放救助金12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阜新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努力践行检察为民的司法宗旨,深入开展命案关怀行动,让每个受害家庭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新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