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庞的《乌合之众》是1895年出版的,1920年就有了中译本,书名为《群众心理》。本世纪初中央编译社出版的由冯克利翻译的中文版本取名《乌合之众》,这个书名不仅吸引眼球而且紧扣作品内容,如果按法文直译为“群体心理研究”,或者按英文版《The Crowd》译为“聚众”“群体”“群众”之类,估计在中文世界不会象如今这样鼎鼎大名,顶多就是一本波澜不惊的心理学读物而已。“乌合之众”这个译名实在是太有才了,从此以后不管是谁译的版本,书名都没有变过了。
古斯塔夫·勒庞这个人并不是专业研究心理学的,他是一个医学博士。据说因为他的兴趣太过广泛,研究的路子有点野,因而在医学专业领域不得志。群体心理学只是他众多研究领域之一,从书中也可以看出他的学说并不十分严谨,感性的结论并没有经由严密的逻辑推理或者引用详实的统计数据,但是天才就是天才,他的这本书可以说影响了二十世纪的绝大部分的领袖人物,而他也成了群体心理学领域的开山鼻祖。即使是在今天,勒庞的那些群体心理学理论对于理解当下的诸多社会现象和社会事件仍然极富参考价值。
勒庞关于群体的定义,是指一群人在目标、情感和观念上有一个共同的方向,亦即有一个共同心理诉求的一群人构成一个群体,群体并不一定在同一时间汇集在同一物理空间里,只要某个心理一致性形成后,那些散布在社会各个角落里的各式各样的人,尽管他们互不相识,依然可以形成一个群体,如抗议游行的群众、传销组织、股民、网民、粉丝等等。
有两类人群不在勒庞定义的群体之内,一是那些高度组织化的、有确定规则和清晰分工并接受严格管理的人群,如学生、军队、警察和企业员工等,他们是理智而冷静的,不具有勒庞所定义的群体心理特征,当然,这些人在业余时间进入别的群体就另当别论;另一类是那些虽然聚集在同一个时空里,但没有相同心理诉求和行动目标的原子式的个人组成的人群,比如一起乘坐高铁或飞机的旅客、大街上行走的行人等,但如果出现一些突发事件,这些人也可能会由原子式的个人转化为一个有共同心理诉求的群体。
群体有三个显著的心理特征:
第一,弱智化
人们一旦聚集起来,思维就会变得非理性和简单化,缺乏常识和逻辑,呈现出弱智特征,群体的智力低于或等于群体中智力最低的那个个体。群体通常不进行理性分析判断,越是迎合人群基本需求的简单主张越容易赢得群体的支持。由于这种智力下降,群体易于被暗示和误导,很容易相信和传播荒诞不经的谣言,接受稀奇古怪的理念。
第二,自信心极度膨胀,敢想敢干,肆意妄为
人们作为个体存在时,面对很多胆大妄为的事情只是想想而已,有时候连想都不敢想,一旦汇集成群体后不但啥都敢想了,而且啥都敢干了,这样的群体心理基于两个原因,一是相信群体人多力量大,二是所谓法不责众,相信没有谁敢对这么多人进行惩罚或报复,就算遭受惩罚报复,后果也是由众人一起承担,所以个人无需太多担心。
第三,情绪超级敏感,渴望行动
群体总是被情绪驱使,越激烈的情绪越可能受到群体的欢迎,群体往往更关注情绪和情绪表达方式本身,而不在乎背后的事实或逻辑。在浓烈氛围的传染下,群体非常敏感,并倾向于尽快采取实际行动而不只是慷慨陈辞。
勒庞认为,群体的形成受间接因素和直接因素的影响,所谓间接因素,或者称长期因素,就是一些观念的长期影响和思想的长久沉淀,这些因素潜移默化地改变了人们的想法,使群体的诞生具备了思想基础。而直接因素也可以称之为短期因素,很像我们常说的导火索,一旦点燃,散布在各处的人们瞬间就能感受到相同的情绪,产生心理上的统一性,在群体领袖的带领下,群体可以被迅速动员,最后发展到直接采取大规模行动。
哪些人有可能成为群体领袖呢?勒庞认为并不需要你多有料,只要你够狠,具有超强的意志力、对自己的主张坚定不移、面对任何困境或危险都绝不更改信念你就很容易成为群体的领袖。回顾一下历史我们可以发现,那些容易兴奋的半癫狂的处于疯子边缘的人特别成为领袖,极端的人格可能造就极端的成功,凡是能够打动群众灵魂的人无不具有坚强的信仰,这使得他们在群体中获得巨大的影响与支持,而领袖的个人能力和禀赋都会在这种群体的信仰中被迅速放大,最终付诸于群体的行动,左右现实世界的发展。想想希特勒,萨达姆,卡扎菲,特朗普等,有哪一个不是执着的极端代表,如果你觉得这些人都太负面了,想想乔丹科比的求胜欲,乔布斯和马斯克们对于产品的偏执要求、对于理想疯狂的追求都表现出了极端的特质。正是这些具有极端特质的人成为群体的灵魂和领导者。
这些领袖在驾驶群体时需要使用哪些手段呢?
勒庞的答案就三个词:断言、重复、传染。
第一点 断言
领袖不要做任何论证不要有任何推理,直接下判断。只有坚定地下判断才能让群众相信,就象公司的CEO发表了言论,越是断言越能给员工信心,即使内心已崩溃也要表现出无比的坚定。
第二点 重复
谎言说了一千遍就成了真理,领袖的话重复一万遍,那些拥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也会产生幻觉。断言在经过了不断的重复之后才会在群体的头脑中生根,使人们把它当作真理接受下来。从生理学的角度来说,在我们的大脑中存在一个无意识的深层区域,我们的行为动机就是在这里形成的,而那些被 不断重复的断言会进入这个无意识区域,到了最后,这个断言出自谁的口我们都会忘记,观念变成了我们自己的判断,并最终对之深信不疑。
每三点 传染
不管多么荒谬的断言,只要领袖坚定不移,不断重复,就能普遍扩散开来,那些令人们印象深刻的广告之所以有那么巨大的影响力,原因就在这里。看到这里可能很多读者脑中会出现丘吉尔在二战的关键时刻对英国民众的那场演讲,从头到尾就三个词“Never give up”,不断重复,抑扬顿挫,将民众的情绪燃到爆炸,汇聚成一股与纳粹你死我活玉石俱焚的超强信念。
勒庞在他的这部著作里对群体的看法非常负面,并将群体的特征与女性、儿童和野蛮人相提并论,其意是讥讽他们都是不用大脑而用脊柱神经来控制行为的人群,他的这种侮辱妇女儿童和种族歧视的言论不断地受到后人的批评和攻击。
勒庞对群体如此大的研究兴趣与他当时所处的时代有很大的关系,法国革命以后欧洲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有的王权和神权所固有的神圣地位已被颠覆,底层民众爆发出巨大的威力,反复的群众运动,一场场的街头抗争,无论是议会选举还是时尚流行,普通民众的态度日益成为一股决定性力量,勒庞预感到未来的社会由普通民众组成的团体将主导整个社会,他研究出的非理性易冲动胆大妄为等群体特点让他对未来社会充满悲观态度。
有意思的是,自勒庞的这部作品问世以来所发生的很多历史事件,包括两次世界大战,不管是群众还是群众中产生的领袖,似乎都在印证他的群体心理理论,所以很多后人都会揶揄地感慨:勒庞真是长着一张乌鸦嘴。
如果这个长着乌鸦嘴的家伙能活到今天,看看当今社会里的那些股民,网民,饭圈文化,传销团队,颠狂的成功学和造富运动,被广告洗脑的人们和各种反智团体,他一定会感慨万千:我不过就是凭感觉胡说一通,没想到我还真TM是一个具有通透的洞察力的先知。
更令他想不到的是,似乎人人都对他这本并无严密学术论证的作品很感兴趣,也许勒庞本来就是将写作这本书当作一场行为艺术,不断在书中重复自己的断言来感染大众,真正做到了知行合一,他成功了!那些自诩为领袖的人自然能从他的论述中感悟到驾驶群体的手段,而普罗大众都认为自己是有别于其他人的唯一清醒的存在者,并能用书中的理论去攻击他看不顺眼的众生。
所以,人人都喜欢勒庞的乌鸦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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