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安全隐患

提升空气质量

连日来,海港区高度重视、多措并举

全力抓好禁燃禁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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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燕山大街街道召开202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动员部署会,辖区派出所、城管中队、综合执法队、应急办、街道环卫所等相关科室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区禁燃禁放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社区通过五级微信群、张贴通稿及各类宣传阵地加强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公告宣传,扩大通知覆盖面,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和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并对辖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全面排查处置,将责任细化到人,一经发现立即与辖区派出所联合执法,顶格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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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港镇召开禁燃禁放工作部署会,传达全区会议精神,并对全镇禁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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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镇充分利用五级微信群、各村居小喇叭、张贴《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营造强大声势,教育引导辖区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支持配合禁放工作。充分发挥各村(居)网格长作用,加大对重点点位的巡查力度和劝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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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镇执法大队联合派出所对辖区内各商铺门店开展地毯式搜索和突击性检查,通报全区烟花爆竹查处情况,警示大家不要心存侥幸,不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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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签署《海港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各村(居)“两委”干部签署《海港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以及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坚决“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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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海提醒: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及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和违法情节处以5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处罚。

请大家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

切勿以身试法!

如遇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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