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源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李海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吴尚清,县人民法院院长邓春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雄青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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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宣读了《关于调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传达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听取了各成员单位关于2021年反腐败工作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

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重要形式,各成员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反腐败协调联动,切实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会议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二要明确工作重点,立足职能定位,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和职能优势,聚焦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紧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行为。三要增进共同协商,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作用,从机制建立、沟通协调和创新理念等方面同步发力,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互相配合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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