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下午,黑山县税务局成功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征收后的第一笔业务,收到自然人冯伟娟缴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其他土地出让收入,12713.3元,并缴入国库,黑山局首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在办税大厅成功开具,这标志着我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职责划转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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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卫兴到现场进行指导,业务骨干与大厅窗口人员共同进行系统操作,刘卫兴局长强调:“下一步黑山县税务局将按照“平稳有序、分工协作”的原则,主动作为,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确保其他非税收入划转工作顺利完成。利用多形式的宣传平台,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和辅导工作,让广大缴费人懂政策、会申报、能操作,进一步提升缴费服务,提高征缴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感、认同感。”

自2022年1月1日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等四项非税收入在全国范围内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这一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划转工作稳妥实施,县税务局成立工作小组,联合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就征收流程和部门协作事项进行深入沟通,协商确定划转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做好交接前期准备工作,为划转后顺利征缴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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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县税务局将继续做好线上线下双保障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工作,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征管效率、优化征管流程,方便缴费人缴费,确保划转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黑山县税务局 叶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