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超速还发朋友圈炫耀? “最靓的仔”遭举报被罚

在高速上狂飙200码,拍下视频自称“最靓的仔”

超速还发朋友圈炫耀?“最靓的仔”遭举报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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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男子驾驶机动车在津石高速一路狂飙,最高时速达200公里,期间,还用手机拍下视频,发到微信朋友圈自称“最靓的仔”,随后被网友举报给高速交警。

1月12日,高速交警博野大队收到支队指挥中心指令,有群众举报称其在朋友圈中看到一段高速上超速行驶的视频,疑似津石高速博野路段,车速达200km/h。

高速交警博野大队乍听到这个数据也是吃了一惊,毕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高速公路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每小时,接到支队指令后,博野大队高度重视,开始侦破此案。

经大队民警初步调查,该车辆系一辆黑色大众辉腾牌轿车,民警立即与该车车主杜某威取得联系,然而该车车主杜某威并非驾驶人,并且杜某威拒不提供驾驶人信息,后来索性手机关机。大队领导当机立断与博野县刑警大队、技侦大队取得联系,成立联合办案组,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查明,当日该车驾驶人为杜某,与车主杜某威为亲戚关系,博野县刑警大队与技侦大队迅速锁定杜某位置,高速交警博野大队民警连夜出击,最终在保定市某小区内将杜某抓获。

经大队民警询问杜某得知,1月11日下午,杜某驾驶车牌号为冀F***31的黑色大众辉腾牌轿车,从津石高速蠡县北上高速,去保定市区某医院检查身体。驾车途中,杜某无视法律法规,无视自己与他人生命安全,最高车速达到200km/h,并在开车过程中用手机录下小视频发朋友圈炫耀,并称自己为“最靓的仔”。

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并责令杜某删除朋友圈视频,随后博野大队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杜某超速和妨碍安全驾驶两项违法行为分别给予: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2分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记者耿静 通讯员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