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刚步入一月份,国家就已释放出两大政策信号:1.企业所得税多预缴的直接退税?快来看看你的公司能拿到多少钱。2.核定征收不复存在?税筹已成过去式,今年你的公司有可能成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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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退税,不再留抵

直接退税,不再留抵

在2021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21年第34号公告中

其中第二条规定指出: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自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起,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对比之前的规定,可以看到调整的部分,之前规定:对于汇算清缴结束后多预缴的税款应办理退税,经纳税人同意也可以抵缴下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款。

也就是说之前可以退税可以抵缴,但在实际操作中,申请退税没有想象中的方便,流程繁琐,而大部分多预缴的纳税人因为怕麻烦则都选择了抵缴。

但现在这条新规定既不是新出政策也不是减税优惠,而是重新强调了退税的重要性、时效性,“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总结成八个字就是不再抵扣,多缴多退。

按照之前政策,多缴纳的33万元会留存税务局,等企业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抵扣。

但按照现政策,4月份汇算清缴结束申请退税,33万元可全额申请退到公司企业账户,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这个政策无疑为企业注入更多血液,增强企业生命力。增加了企业的流动资金,用于企业日常经营。

当然,如果企业之前有欠税,这个应退的税,还是可以先用于抵欠税,这也是《征管法实施细则》的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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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假税筹?

同时也是在21年的最后一天,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针对核定征收发布了一则公告

其中几个关键词引起各企业主的热议:“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律采用查账征收”

基本解读

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重点:整治的对象是“持有股权、股票等权益性投资”的个独合伙企业,而不是所有的个独、合伙企业。

但核定征收的全面收紧,未来恐怕会更加谨慎、规范,如果你的业务链条中,有还在用核定征收的企业,要提早改变你的交易结构了!

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的区别

核定征收,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薄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征收方式;

账征收,要求纳税人得有本账,而且要符合财政、税务部门要求的会计制度。它是以账本为依据计算税款的方式。

25万与190万,如此巨大的差别,怎能让那些不想多交税的人不心动!!

现实中,这种用法并不少见,通过把自然人持股变成“企业”持股,逃避个税。

核定征收原本是作为惩罚性税收措施,和帮助小微企业纳税的管理手段;而这种方式却逐渐变成了高收入群体的专属。

比如薇娅,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如此庞大的金额,她的公司就是靠核定征收来避税。

薇娅被查,人人叫好,从国家税收里“偷”钱。这样的行为被取缔,再正常不过了。

当看了这么多税筹案例之后,才明白涉税风险的重要性,太多人走了弯路,税筹需要事先规划,而不是事后规划,涉税风险也需要提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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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严查,这8种情形要小心

核定征收严查,这8种情形要小心

以下情形要小心:

1)一般纳税人是核定征收;

2)设立分支机构的汇总纳税企业、金融、鉴证、中介机构等特殊类型的核定征收;

3)核定应税所得率适用情况,是否存在超率核定;

4)针对企业申报表收入与财务报表数据不一致需要更正;

5)发票申请与注销的监管;

6)严禁利用价格差、阴阳合同等方式隐匿收入或者虚增成本;

7)企业项目或业务要实事求是的合理存在;

8)稽查不合规代收代缴(必须遵循第一纳税人原则)

核定征收只是七大税款征收方式之一,它出现的含义本就不是作为某种优惠去让高收入群体想省钻国家税务的空子的,小心网上那些所谓的代账公司打着“让你少交税”的名义去用核定征收帮你做税筹。

涉税服务,是一个专业度极深、极广的领域,这个行业刚刚进入黄金发展时期,只是被很多行业外的人,利用违背专业逻辑的方式搅乱了。

真正的税务筹划,是在开公司之前就做好规划。

严查核定征收,逐步取消核定征收是大势所趋,再用此方法避税的个人、企业要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