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朝向的选择,涉及到当地气候条件、 地理环境、建筑用地等情况.必须综合考虑。选择的总原则是在节约用地的前提下,要满足冬季能争取较多的曰照,夏季避免过多的日照,并有利于自然通风的要求。从长期实践经验来看,南向是在全国各地区都较为适宜的建筑朝向,但在住宅设计时,其朝向受各方面条件的制约,不可能都采用南向,这就应结合各种设计条件,因地制宜地选择住宅朝向的范围,以满足生产和生活的要求。选择住宅朝向,一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朝向与日照:在住宅规划上,对朝向的要求也是不断变化的。因为在追求最大可能的安静,最好的景观与最佳日照之时,产生了不可协调的矛盾,所以在每个单元中应仔细斟酌。 朝向,曰照对人体健康和居住环境有着,重要的作用,是"景向"所不能替代的。小套、中套由于居住空间较少.仅要求有一间朝南即可;大套房因居住空间数多达5个,如仍取一间,则显得标准太低。考虑到总平面设计遇到基地朝向不好,或形状不规则,以及确有一定规模的景观等特殊情况,其朝南偏东,偏西角度可放宽到45度,但应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当住区周边存在着相当规模的景观时,规范应允许住宅朝向有更大的自由度。因为住宅是一种商品,是多种因素的集合体。
2,朝向与景观:景观环境的好坏已成为现代人们对居住区质量评价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成为房产开发商关注的焦点。对一些中高密度居住环境的调查显示:居民基本上根据从窗外所看到的内容,来判断周围环境的优劣。
3,朝向与空间形态:通过对历史上各种类型住宅的考察,不难看出,无论何时都有变化与相对稳定这两个方面。变 化对居住形态的影响以及居住形态本身缓慢发展的某种恒常性,成为影响居住形态的两个重要因素。社会结构变 化对居住形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家庭,居住制度和社会控制等方面。从旧时中国唐长安的里坊制,到汽车时代的 "邻里单位"和"居住小区“无不反映着社会控制和居住组织制度对居住形态类型的影响。人的需求有社会性和私密性两个方面。体现在实质环境上则是私密、半私密、半公共、公共性空间层次的序列。如果对人类历史上形形色色 的居住形态进一步考察,则不难看出,围合、半围合式空间形式,是一种相对稳定而又较为普通的居住形态。并且, 其规模可以从住宅到里坊,以至城市,各对应于一定数量的人群结构。到了近现代,经济技术和社会结构发 生了巨大的变化反映在居住形态中,则突出地表现为城市中的高密度聚居。低层演变为多层和高层,独家小院变为多户住宅楼,并形成组团或街坊。尽管其布局千变万化,围合和半围合的空间形态,依然相对稳定地大量存在着。
4,朝向与主导风向:主导风向对冬季室内热损耗程度及夏季室内自然通风影响很大。因此选择住宅朝向在考虑日照的同时还要注意主导风向。 在北方寒冷地区,冬季为了建筑防寒,大部分主要居室的布置,都避免对着冬季主导风向,以免热损耗过大,影响室内温度。如北京地区,冬季主导风向是北风和西北风,从北偏东47到北偏西60度朝向的范围内,主导风向入射角小于45度,冬季寒风侵袭比较严重,在南偏东60度到南偏西60度的范围内,处于背风面,是冬季建筑物防寒的适宜朝向。 在南方炎热地区.争取良好自然通风是选择建 筑朝向的主要因素之一。应将建筑物朝向尽量布置在与夏季主导风向入射角小于45度的朝向上,使室内得到更多的穿堂风。但当总平面布置是行列式方式时.,当避免建筑物正对夏季主导风(即风向入角等于零度)以避免两栋建筑物之间产生旋滴区过大,对后排建筑物的自然通风不利。在这种情况下,建筑朝向宜采取与夏季主导风向入射击角在30~60度之间的朝向上,以利于室内自然通风。 在多风沙地区,建筑朝向要避免面对风沙出现季节和主导风向。宜使建筑物的纵轴平行于风沙季节的主导风向,如此才可以保持室内的卫生条件, 减少大面积墙面遭受风沙侵袭。此外,还要注意小气候中的风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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