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0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布了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名单,江门市成为推荐城市 。

江门市迅速启动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吴晓晖为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分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的市领导为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市政府办公室及36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江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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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

市政府印发了《江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创建任务主要牵头部门分别制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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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

市政府组织召开江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员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吴晓晖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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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下旬—2022年1月中旬,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相继召开动员会。至此,江门市、县两级创建工作全面铺开,进入创建实质性阶段。

接下来2年时间里,江门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食安办统一部署, 围绕五个创建目标(食品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统筹完善六大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党政同责的监管责任体系、规范严格的监管执法体系、全链条可追溯的信息共享体系、科学严谨的技术支撑体系、公正权威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严密高效的社会共治体系),积极推进七大食品安全保障工程(食用农产品源头控制工程、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管控工程、优质粮食工程、食品品牌工程、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工程、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食品安全追溯工程),全面开展八类食品安全治理行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食品“三小”规范行动、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规范行动、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综合治理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正本清源”行动),分九个阶段开展创建。

全市上下将从以下五个方面作为创建的突破口

01

对标对表,全面推进

对照《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评价细则》,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建立台账,明确时间节点,逐项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02

查找差距,补齐短板

对照创建目标和评价考核细则,查找差距,对标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努力补齐短板弱项,落细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03

加强投入,充分保障

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不断加大推进创建工作的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力度。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对创建工作予以充分保障,确保监管部门“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

04

大胆开拓,改革创新

坚持改革探索,秉持创新思维,探索完善食品安全理念、制度和方式实现工作理念由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转变、工作方式由传统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变、工作机制由分段管理向全程链接转变。

05

充分发动,社会共治

加强宣传教育、各方参与、部门联动、信息发布,不断扩大创城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广大市民看到创建工作的举措成效,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度和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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