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北京通报了朝阳区1例新增核酸检测阳性者的行程轨迹。住在平房乡石各庄村,18天内辗转了北京市各区打了31次零工,其中不少是在深夜或者凌晨时分,他为生活付出的努力感动了许多网友,被称为“流调中最辛苦的人”。
岳某在采访中透露他来北京打工的原因,2020年8月12日,他的大儿子走失,丢的时候19岁,今年21岁。因儿子曾在北京做过帮厨,他就来到北京寻找。
这时,舆论正常。
然后,“中国新闻周刊”在次日发布一条专题报道《对话“流调中最辛苦的中国人”:来北京找儿子,凌晨打零工补贴家用》,可谓是激起全网、全国关注,可谓是“舆论大哗”。
可是报道却把目标有意无意的针对了警方,让热度更是爆激。
“中国新闻周刊”这篇报道的重点:
一、称警方不调监控、不定位手机,三个月后才立案。
二、称威海、荣成两地警方及山东省公安厅相互推诿。
三、声称尸体刚发现时派出所说不是他儿子,可是岳某上访后警方为了结案,2021年10月12日说尸体是他儿子。可是岳某认为死尸脸看不清、很胖、圆脸所以不相信是他儿子、拒绝认尸。岳某要求化验尸体的骨头,并称警方不同意。
舆论场有多劲爆呢?
大家看一下官方、央媒的报道,就知道了,就有感受了。
新华社发布《“急难愁盼”要帮,漠视群众要查》,称“媒体报道的其此前在有关地方公安机关遭遇的推诿、扯皮、塞责,更加令人心情难平”、“有关部门更应怀着一颗为民解难之心,不推诿,多作为”。
“法治日报”在评论中称“岳某儿子在威海失踪后当地警方出现推诿、不定位手机、不调监控、三个月才立案等情况”。
甚至军报都在昨天中午时转发了评论。
当然,从评论中可以看出,这些官媒的评论是基于“中国新闻周刊”的那篇报道,而并不是基于调查,特别是基于对“流调中最辛苦的人”、威海警方当事双方的调查、采访。
官媒已经把矛头对准了警方,更不用说普通的网民了,当然更不用说某些账号了。比如下面的这个账号的帖子。
山东省威海警方,立即被抛到了火山口上。
就在被抛到火山口上之后,威海警方在昨天中午时发布了一个情况通报,可谓是一个“绝地反击”,道出了与“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及几大黑媒、央媒评论中所说的近乎的相反的事实。
直接划重点吧:
一、2020年8月12日18时许,荣成市公安机关接岳某显的妻子李某英报警,称其儿子岳某仝(时年19岁,在当地务工)于当日9时许失踪。公安机关通过调取监控、轨迹追踪、走访调查、发布寻人启事等方式开展查找工作,经调查未查到其下落,也未发现有价值线索,后将岳某仝列为失踪人员进行调查。
所以,“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中的第一个重点即所谓的“警方不调监控、不定位手机,三个月后才立案”完全是一面之词,甚至是子虚乌有。
成年人失踪,在没有发现有价值线索的情况下,依法也只能列为失踪人员。
另外,对于“中国新闻周刊”所说的要求定位一说,韬哥只知道出于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公安机关能对手机定位的貌似只有一定层级的技侦部门才有权,而且要求非常严格、手续非常繁杂,不是说想定位就能定位,公安派出所更没有那个能力。
二、2020年8月26日,荣成市公安机关接群众报警,在当地一水塘内,发现一具高度腐败的男性尸体,经现场勘查、尸体检验和外围调查,未发现有犯罪事实存在,不符合立案条件。
警方没有发现有犯罪事实,你要求警方立什么案?死了人就一定要是杀人案么?
警方“发现高度腐败”尸体,派出所民警当然不可能通过外貌来认定这具尸体就是岳某失踪的儿子的,这需要DNA鉴定。而这个鉴定也总是需要一个过程吧?
这里也证实了“中国新闻周刊”报道中第二个重点即所说的威海、荣成两地警方及山东省公安厅相互推诿一说,不属实。
三、荣成市公安局采集岳某显夫妻血样进行DNA鉴定比对,并经威海市公安局复核,确定为岳某仝,但岳某显夫妻对鉴定结论不予接受。
这一事实说明“中国新闻周刊”所说的第三个重点,即“声称尸体刚发现时派出所说不是他儿子,可是岳某上访后警方为了结案,2021年10月12日说尸体是他儿子”不属实。
另外有个常识,即人死亡之后尸体会出现巨大变化,这也是通报中所提到的在水塘内发现的尸体“高度腐败”。如果死者是8月12日失踪,到8月26日已经过了两周。我们看看溺水死亡的尸体的变化。
所以,高度腐败的尸体,当然和活人是两个概念。所以“中国新闻周刊”在报道中所说的岳某以“死尸脸看不清、很胖、圆脸所以不相信是他儿子、拒绝认尸”实在是有点荒唐。岳某可以不相信,可是媒体记者却不能连基本常识都无视而就这么发出来。
岳某认不出这是他的儿子,派出所的民警就能认出么?
四、现遗体存放于当地殡仪馆未火化。2021年以来,岳某显夫妻先后到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寻人诉求,公安机关多次对其进行解释安抚、耐心沟通,但夫妻二人一直不接受此事实。
很清楚了,岳某一直拒绝接受其子已经溺水死亡的事实,这也是“中国新闻周刊”中所说的“岳某要求化验尸体的骨头,并称警方不同意”的来历。
很搞笑的是,这家挂着国字头的“中国新闻周刊”居然连一点点最基本的科学常识都没有,或者根本就是刻意无视。因为鉴定身份就是通过DNA,“化验骨头”是什么操作?难道“中国新闻周刊”不知道吗?最后不还是DNA鉴定吗?
所以,“中国新闻周刊”无视科学常识而这么写,纯属是拉警方仇恨、搞坏。
不过,对于警方而言,岳某的拒不认尸也让警方在程序上无法对尸体火化,只能保存在殡仪馆内。
而这在目前的舆情之下,恰恰成了警方反击最有力的武器。不是很多人在质疑警方的DNA鉴定结果吗?
尸体还在,那就再来一次。没有火化的尸体,会还给警方一个公平与正义。
如果尸体已经火化,恐怕警方别说跳进黄河,就是跳进太平洋,也洗不清了。
“中国新闻周刊”的这篇报道的记者,写的很清楚,是赵翔。
赵翔是何方神圣呢?
公开资料显示,他原来是《新京报》的深度部记者,这来头很能说明问题。
其个人微博为“记者赵翔”。
赵翔炮制出这么一篇完全依据单方面说法的、没有对被质疑的警方的任何采访、调查的报道,是真的出于对岳某寻找儿子变成“流调中最辛苦的人”的关怀吗?是出于普通人遇到苦难的大爱吗?
恐怕未必!
事实上,恐怕恰恰相反。
我们来看昨天他对炮制的这篇报道的态度,是连续四个哈,是一种小人得志式的狞笑。
这种狞笑之下,何谈爱与关怀!
对于这种操作,赵翔还是专家。他自称那个有名的“在警察注视下死亡”的无耻操盘者,就是他。
赵翔的谣言式的报道被揭穿之后,赵翔瞬间改了微博名为“小呦呦呦呦小”。
赵翔,还将微博清空。
心不虚,你改什么名、清什么空啊!
而“中国新闻周刊”的这篇造谣式的报道,在微信平台上被判定“违反《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文章被禁止分享。
“中国新闻周刊”微博上的报道下面,留言是这个样子的。
大型的翻车现场,清一色的对中国新闻周刊谣言式报道的强烈谴责。
知名博主、律师@庄志明律师 发帖说:刚想到个事,中国新闻周刊从总编到记者没有一个人知道威海市公安局和荣成市公安局电话??打个电话分分钟问下解决的问题,却搞成这样误导的新闻,悲催。或许对中国新闻周刊来说不悲催,流量来了。新闻三性:客观性、 全面性 、及时性,希望媒体人不要仅关注及时,忘记客观和全面。把读音当傻子耍的媒体是不厚道的
博主@赵大胜 指出:一件多么痛心的事情,换来的是@记者赵翔 “哈哈哈哈”志得意满的笑声,这是近几年所看到的最冰冷最无情的新闻,为了点流量,不仅仅是没有底线道德,甚至不屑于再去冠冕堂皇的包装掩饰,吃人血馒头连嘴角的血都不愿意擦了。无耻!
知名博主@子午侠士 发帖说:网友投稿,“流调中最辛苦的中国人”与西藏冒险王。
贴出的一张截图揭示了一个事实,西藏冒险王故事的翻版,王相军至今无法下葬,流量为王,所有参与者都赚的盆满钵满,都成了百万富翁,哪里还有人伦?哪里还有道歉?希望这个最苦的父亲和家庭不要步王相军家庭的悲剧。
韬哥则指出很多时候,所谓的苦难,只是谋取流量、打赏的谣言!
我们知道,谣言动动嘴,辟谣跑断腿。
那么,警方的通报出来澄清了事实,并告诉大家岳某失踪儿子的尸体目前仍在殡仪馆内保存之后,舆情是否就能了结呢?
不会的,有些人会继续疯狂的吃人血馒头。
比如微信平台上一个大V“欧阳乾”,在其公众号“大官人的剑”上,在警方的通报发布数小时后的下午4时23分,仍故意发布对警方的造谣攻击式的文章。
威海警方的情况通报发布时间是中午1时48分。
这篇造谣攻击式的文章其实没有新意,完全是照抄“中国新闻周刊”的报道内容。
当然重点是极尽煽动、挑拨之能事,把矛盾对准警方。甚至还故意发布对死者的“寻子”信息,扬言其“尽一点星火之力”。
就是这种谣言攻击式的垃圾文章,在短时间内居然就有大批的人前来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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