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潮州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如何更好地保护与管理、传承与利用我市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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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七日红”成立了全国首个县级红色政权;茂芝会议照亮了起义军通往井冈山的道路;紫凝轩书斋见证了潮汕铁路上的武装斗争;中央秘密交通线见证了赤子先烈的热血忠魂;“左联”英杰沿着韩江追寻真理,成为左翼文化运动的先锋……作为潮文化的发祥地,潮州拥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更是一片有着光荣革命斗争历史的红色热土。近年来,我市加强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修缮提升涵碧楼革命纪念馆、饶平茂芝会议纪念馆、枫溪紫凝轩等红色文物点,让红色文化“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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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博物馆社会教育部工作人员 陈格:涵碧楼改造升级本着以人为本,以历史为本,为社会服务的设计理念,强调过去与未来,历史与现代,艺术与建筑的和谐统一,在内容展现中充分发掘涵碧楼“潮州七日红”丰富的历史文化与红色资源,以彰显潮州深厚的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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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还推动名人故居成片保护建设,推进“左翼文化运动潮州英杰”故居修缮,完成戴平万故居、洪灵菲故居、柯柏年故居的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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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涛的侄儿 李科斌:李春涛柯柏年故居修建款是由省政府拨下来的,现在接下来要做布展的工作,布展工作完成之后,就要对外开放。

为加强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和弘扬革命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多部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潮州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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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庄瑾瑜:这部条例把保护、宣传、传承、活化、利用等等这几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在保护中更好地利用,在传承中把红色文化精神活化起来。

条例第四条规定: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应当遵循保护为主、属地管理、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针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经费问题,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利用好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本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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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庄瑾瑜:在文化旅游方面,我们立足把红色文化景点跟文化旅游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来提升我们文化旅游的品味,同时也把红色文化的景点活化利用起来,更好地传承红色文化精神。

红色资源是鲜活的历史,也是党史学习教育最生动的教材。我市希望通过条例的实施,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让红色文化成为强大发展动力,将革命薪火代代相传,绽放新时代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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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涛的侄儿 李科斌:红色资源的保护和立法是弘扬中华民族的精神,也教育下一代继承先辈的光荣革命传统,努力奋斗,把我们国家建成一个繁荣富强的强国。

市博物馆社会教育部工作人员 陈格:作为广东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接下来,涵碧楼将以展览为基础,用好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让更多的党员和群众从中汲取奋进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庄瑾瑜:这部条例施行之后,把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利用结合起来,把它纳入到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那么它必将为我们潮州市赓续红色文化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带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