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分行这个办法出台后,对监督全行尤其是二级分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很有针对性,能够有效改变以往派驻监督力量不足、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让基层行贯彻执行上级行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变得不可能。”一位来自基层行的纪检员工感叹说。

近日,建行江西省分行纪委制定监督联席会议办理办法,构建“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内控监督、舆情监督、大数据监督和风险管理监督”有机贯通、协同高效的监督联动大格局,切实发挥监督整体效能,促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总行党委各项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监督联席会议由纪委牵头,党委职能部门、财会部、风险部、内控合规、保卫部等部门组成。根据工作需要,相关业务部门可列席会议。成员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向联席会议提交相关议题,落实会议决定,完成会议交办的任务。

联席会议由纪委书记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可邀请省分行相关行领导出席。监督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负责会议日常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议题根据成员部门意见汇总后提出,报请纪委书记审定。根据情况或成员部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由部分或全体成员参加的会议,研究处理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工作。

为提高监督联动效率,会议建立了四大机制。一是共享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纪委与各成员部门之间定期进行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监督对象权力运行的类型范围、路径轨迹和变化特点,共享业务分析报告、检查通报、考核考评等必要的信息资料和工作成果,及时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形成监督资源的叠加效应。二是协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纪委与成员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加强联动,研究监督重点工作方向,协商协作具体事项,建立健全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的完整责任链条,共同派员开展专项监督工作,提出处置意见和整改建议,促进监督优势互补、成果共享。三是线索核查移送机制。各成员部门派员配合纪委开展线索核查工作,提供相关数据,为核查提供业务、技术和系统支持,并按照管理权限向纪委办及内控合规部移交问题线索,形成闭环运行,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内控治理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四是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机制。监督联席会议机制运行情况,包括联席会议召开情况、议定的重大事项、取得的主要成果等纳入纪委向党委定期汇报的内容。监督联席会议如涉及重大事项,及时提交党委研究审议。

纪委办公室对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部署的重点工作,建立专门督办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全程跟踪、到期提示、销号管理,确保会议决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