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旅客: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便广大旅客妥善安排出行。春秋航空现就上海、天津、珠海进出港航班客票发布特殊退改规定,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2022年1月24日(含)前购买,且乘机日期在2022年1月24日(含)至2022年2月6日(含)之间,由春秋航空(9C)实际承运的上海、天津、珠海进出港航班

二、特殊退改规定

1、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自本通知发布时起,旅客在航班计划起飞前提出退票或变更的,可执行以下非自愿退改。

2、如选择变更至由春秋航空承运的后续同航线航班,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免收变更手续费。

3、如选择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三、办理方式

团队舱位旅客请联系原出票单位办理,其他舱位旅客请按以下途径办理。

1、下载春秋航空APP:“服务中心”->“机票退改”;

2、关注春秋航空微信小程序:“服务中心”-> “机票退改”;

3、登录自助退改链接:;

4、登录春秋航空官网: ->“服务中心”->“行程服务”->“机票退改”。

四、使用套票出行的旅客,如在2022年1月24日(含)至2022年2月6日(含)之间由上海、天津、珠海出发或前往上海、天津、珠海,3天内退票或放弃行程均不计入违规。

春秋航空提醒您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始发地及目的地的防疫政策,提前做好准备,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通知!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