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年前的杭州保姆纵火案关注度极高,曾经火遍大江南北。
如今,该案虽然已更名为“蓝色钱江放火案”,可是其关注度依然只增不减,或许比四年前的热度还要火。
谈起保姆莫焕晶,很多人对她产生很多的疑惑,对其通过放火再救火以博得感激再次借款的供述,可谓是欠缺说服力。因为这种放火理由十分唐突,导致众网友怀疑莫某是否在撒谎?
当然,莫焕晶拿着榔头的种种行为让人十分疑惑,二审判决书写到莫焕晶有无施救行为。
(三)关于莫焕晶有无施救行为。
莫焕晶在被害人朱小贞的要求下拨打过119报警、拿过榔头、向到场保安求救、由保安带至一楼后在业主电梯口欲和消防员一起上楼并提供房卡给消防员用于通行、联系被害人亲属告知家中起火情况以及向部分被害人亲属、邻居告知屋内有人员被困情况,可以认定莫焕晶在起火后有一定的施救行为,但没有有效避免严重后果的发生。
莫焕晶关于拿过屋内水桶欲救火、搬开保姆房门外杂物、按过保姆房外火警报警器、用榔头击打女孩卧室卫生间玻璃等辩解与在案证据证明的情况不符。辩护人提出的莫焕晶于5时08分按下手动报警器的意见,亦与消控记录反映事实不符。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问题是,一个小小的保姆竟然在庭审中提出以下两个上诉请求:
一、莫焕晶提出公安消防部门在救援中没有充分体现“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生命安全”基本原则的上诉理由,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能成立,法院亦不予采信。
二、关于物业管理存在的不足能否减轻莫焕晶的刑责,但物业管理的不足,是莫焕晶放火前已经存在的状态,而非莫焕晶实施放火行为后的外力介入因素,与本案危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多因一果,不能成为减轻莫焕晶放火罪责的法定理由,故莫焕晶及其辩护人就此提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信。
莫焕晶提及消防部门和物业管理存在的不足,口径与林生斌颇为一致,两人是否提前串通好了?要么不会这么巧。
保姆纵火案于2018年2月9号进行了一审审判,莫焕晶被判死刑。先看看林生斌的反应。
虽然说莫焕晶的种种罪行,让人觉得死不足惜。但是如今再看看,林生斌是这样称呼莫焕晶的,他称对方为“恶魔”,说恶魔终于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18年5月17日二审开庭,2018年6月4日,二审宣判的结果是维持原判,莫焕晶死刑。这时候林大官人又发表了一条消息。
这回林大官人看见莫焕晶必死无疑,感觉尘埃落定,心里肯定是挺畅快的吧?他称莫焕晶死刑判决是“罪有应得”。
网友们必然奇怪了,莫焕晶的一审和二审的间隔时间仅为三四个月,这应该是算是判决速度比较快的刑事案之一。这些都离不开林生斌利用网络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或许莫焕晶心里头还藏着一些秘密 ,比如说秘密在墙壁上,还自称与林生斌有一腿,并且他的男主人外面还有女人等消息。
结语:
网友们认为,莫焕晶的死是“罪有应得”。但是,是否还有其他罪有应得的漏网之鱼已逃之夭夭呢?网友们还有其他的看法欢迎下方留言评论,多谢。
文/木木
我是木木,茫茫人海中,与君相遇,缘来是你;
寂寂的生活里,憨憨与你邂逅,原来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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