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富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开展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行动的

公 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陕西省城镇绿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开展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行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县城区停放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停车场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禁止在道路两侧、路沿石以上人行道及绿化带乱停乱放车辆。

二、车辆停放时须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顺向停放,不得越线停放,不得逆向停放。有指示牌的停车区域,按照指示牌指示有序停放车辆。

三、路边临时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装卸物品)后,应立即驶离。

四、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停放点或划定的区域内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在停放时,车头方向保持一致、整齐划一,不得占压盲道、机动车停车位、绿化带或者倚靠绿化树木停放。

五、主次干道、街巷沿街单位和商户,按照“门前五包”责任要求,对他人随意停放车辆应当予以劝阻,引导行为人按规定停放车辆。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对占用碾压绿化带和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的车辆将立即予以拖移,并上限处罚。

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打造中国北方最美县城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我们作为城市的主人,既是文明城市的受益者,也是文明城市的创建者和维护者,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秩序。

富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富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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