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散装食品经营过程管理,规范散装食品经营行为,确保辖区食品安全,1月25日,三江镇召开散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副镇长谢望德、有关部门负责人、辖区大型超市以及部分商店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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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对下一步散装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指出,经营者采购散装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生产经营等相关资质文件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同时应保存相关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时,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的散装食品必须要有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予以遮盖保护,并设置禁止触摸的标志,防止他人随意接触食品;要按照食品标签上标示的贮存条件进行存放食品。

会议强调,经营者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会上,各经营单位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会议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立即查找本店问题并落实整改。下一步,三江镇将加强散装食品的日常监督力度,严把食品安全关,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三江市场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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