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执行局高效办结一宗涉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委托执行案件

我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服务大局,践行司法为民,切实将涉企业发展和民生案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近日,我院高效办结一宗涉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委托执行案件,依法对冻结银行账户及时解封,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效化解了潜在矛盾隐患,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

在我区境内承建汕湛高速公路的广东某发展有限公司,因与广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依法采取财产保全,冻结其名下交通银行汕头潮阳支行账号存款9千多万元,后该公司还清保全标的额,广州某法院遂裁定解除冻结并委托我院执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春节在即,广东某发展有限公司的务工人员强烈要求发放薪酬,如不能及时支付清结,将影响到劳工返乡过节,继而可能引发群体闹事、上访等不安定因素。该公司没有其他资金,急需用到被冻结账户的存款。对此,我院高度重视,院领导要求执行局以最快速度接受并办妥委托执行事项,解决企业燃眉之急。因委托法院在执行指挥平台提起的委托需层报省法院,按流程最快24小时后我院才能接收到相关委托。我院执行局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沟通,依法灵活采取措施,提前下载委托法律文书,并安排执行力量优先出警,在取得委托文书后不到2小时,顺利解除了相关账户的冻结。账户正常使用后,广东某发展有限公司非常感动,对我院快速执行、保障服务企业正常生产发展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