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不一定的,若是被投资企业属于认缴制而且企业没有高溢价资产及盈利等,在0元转让的情况下,不需要缴纳股权转让的印花税。根据《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规定,第十条,“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对未计入‘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科目的不征收印花税。注册资本认缴股权转让不征印花税。具体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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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支付自然人股东分红款,是否需要企业扣缴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企业支付自然人股东分红款,需要企业扣缴分红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据此支付所得时履行扣缴义务,股息红利所得的个税扣缴时点同样为其实际支付日。

3、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因为不征税收入中的财政补助要求专款专用,但是高企认定补贴大部分不会限制具体资金的用途。《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具体咨询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