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大悟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企业用工的意见》,出台“金10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服务全县企业用工工作,保障企业在落户、扩大生产、转型升级等过程中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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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服务企业用工工作机制。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工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三区”管委会负责人和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支持服务企业用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企业用工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联席会议会商制度,一月一会商,一季一报告,及时解决企业用工相关问题。

掌握劳动力资源底数。定期对全县劳动力资源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库,精准掌握全县劳动力资源情况,做到人员信息清、劳动能力清、职业技能清、就业信息清,适时动态更新,夯实企业用工基础。收集企业用工量、工种、待遇等方面的基础数据,建立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库。加强企业用工监测,将缺工20人以上的企业列为重点服务企业,实施“一企一策”,提升精准服务效率。

提升企业用工服务能力。对新落户或有意向落户该县的企业,安排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帮助新落户企业做好前期人员招聘、培训等工作,提供“保姆式”服务,保障企业落户用工需求。加强对全县重点企业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培训,提升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企业人力资源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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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全县产业发展需求,合理设置培训专业,对全县劳动力开展“定单、定向”式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鼓励支持社会人力资源培训机构、职业院校积极参与培训。鼓励支持县内企业建立培训基地,实行以工代训,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多形式开展企业用工招聘会。运用湖北公共招聘网、抖音直播公众号、云上大悟等媒体平台,开展线上招聘直播带岗活动,保持“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打造劳动力供需平台,每年组织“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金秋招聘会等大型招聘活动不低于10场次,促进劳动力与企业有效互动对接。根据企业实际需求,配合招商引资活动,举办专场招聘会,帮助解决企业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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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企业用工结对服务制度。建立乡镇与重点企业用工结对服务制度,每个乡镇包保3家以上重点企业,负责企业用工、员工培训、紧缺人才引进等服务。利用节假日、农忙季节等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际,在行政村通过大喇叭、公告栏、宣传车等途径,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引导农民工在家门口就业创业。 每个乡镇每年完成200人以上就近就业创业任务。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经营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提供政策宣传、职业介绍、岗位推荐等公共就业服务,对成功推荐在县内重点企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实现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每推荐成功1人,给予一定的职业介绍补贴。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对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到县内重点企业就业的,按照相关政策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返乡就业人员子女入学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鼓励县内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落实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前培训补贴等政策。奖励企业高级技术人才,凡签定三年以上就业合同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每年分别给予8000元、5000元、3000元生活及交通补贴,连续发放最高5年。落实企业税费减免政策,确保企业应享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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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政策和用工信息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台、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抖音直播、手机短信等线上媒体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发布就业政策和企业用工信息,提升城乡劳动者信息知晓率。在大悟电视台常年免费为企业播放“招聘直通车”,在县中职校每年组织两场就业形势报告会,引导中职毕业生、外出务工人员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积极参与家乡建设,留悟就业创业。

做好后续跟踪服务。持续做好返乡就业人员的跟踪服务工作,动态掌握就业人员入职后的工作情况,帮助就业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协助处理劳资纠纷,提供法律维权、劳动争议调解等后续跟踪服务,维护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重点企业“共享用工”模式,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通过用工余缺调剂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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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督办考核。县政府把支持服务企业用工工作作为重点督查内容,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工作滞后、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造成负面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特约记者 龚红焰 通讯员 刘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