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霍邱县一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刘某因未及时主动报告个人相关情况被公安机关训诫。

刘某1月28日从深圳返乡后,虽第一时间向村里进行报备并落实了核酸检测,但当其健康码先后转为黄码、红码,并被务工地通知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后,未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没有及时向属地报告有关情况,同时, 继续参加聚餐等聚集性活动,给全县疫情防控带来隐患。

目前,刘某正在霍邱康养中心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5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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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江淮晨报』

来源:霍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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