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下午,高速交警黄骅大队民警在巡逻至荣乌高速转黄石高速互通处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正在匝道内倒车,十分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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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立即上前拦停该车,在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后,引导该车至前方安全区域内接受进一步检查。原来,该驾驶人行驶至荣乌高速转黄石高速互通处时,发现自己走错了方向,便驾驶车辆开始倒车,试图驶出匝道

民警对驾驶人批评教育后,对其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扣留驾驶证

河北交警提醒您

将错就错 继续前行

高速公路上走错路后不能慌张,更不能突然减速停车、倒车、逆行,正确做法是将错就错,保持速度继续前行,寻找下一个出口。虽然多走了一些路程,但这是最安全的做法。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车道内停车的行为。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还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