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18时50分许,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大街发生一起连撞三车的交通事故,清河门交警大队事故民警姜洪波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经调查,肇事者杨某驾驶辽J牌照的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清河大街时先与高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致使电动三轮车侧翻,侧翻后又与停在路边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之后肇事者杨某再次倒车时又与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四车部分损坏,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据杨某交代,过年了,去亲戚家串门,就多喝了点酒,回到家中,闲来无事,就想开车到朋友家玩,没想到的是,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杨某表示非常后悔。经抽血检测,肇事者杨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5.5mg/100ml,在这起事故中,肇事者杨某除了负事故全部责任以外,还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调查,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小编想说的是饮酒后人对车辆的操控能力下降,对路况的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降低,极易导致事故发生。在这里想到《礼记.大学》中的一个词语“慎独”,意思就是“一个人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应该是更加谨慎小心才是,洁身自好而遵守法律、道德”。我们也只有做到严格自律,遵守法律法规,规范驾驶,文明上路,切莫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这才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负责。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