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河南信阳市某区一村民抓了一只很“漂亮”的“大鸟”,并在路边售卖,这只鸟尾巴很长,目测体长超过1米以上,从照片上无法判断这只鸟存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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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真的,这个村民摊上事了,很有可能会判刑,因为它是国家保护动物—白冠长尾雉。白冠长尾雉体形似家鸡而具长尾,俗称“地鸡”,雄雉全长可达约1.5米。白冠长尾雉是我国特产动物,分布于我国中部及北部山地、山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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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冠长尾雉,因地上行走较多,冬季受气温影响活动受限,很容易被活捉。由于白冠长尾雉漂亮,珍稀动物知识、种类及动物保护法普及面较窄,很多人将其以为与野鸡一样的种类,故现存数量较少,与大熊猫同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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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律师称若当事人存在捕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行为,当事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或面临10年以上刑期。哪怕是行为人捡拾白冠长尾雉后售卖,也涉嫌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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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称:随意捕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本来就涉嫌犯罪,现在还上传网络,真不知道想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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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这是铁证如山般地将自己送进森林派出所……

小瑾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明白保护珍稀动物的重要性,也希望更多人通过这个事件了解更多珍稀动物知识,希望更多的机构能普及珍稀动物的种类、外观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白保护珍稀动物的责任和义务,让更多的人参与到保护珍稀动物的行列。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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