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基础,创新法律服务供给,探索构建供给充分、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目前,吉林市已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市)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个,乡(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41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645个,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法律服务触手可及。在2021年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吉林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获得全省政法系统“省级文明窗口”和全市政法系统“市级文明窗口”荣誉称号。

作为健全完善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吉林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选址于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的原市政务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于2021年6月8日建成启用。按照司法部平台建设标准,中心融合了热线、实体、网络三大平台,采用3+x服务模式(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三种必备服务项目加上其他拓展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功能)开展工作。中心开设律师义务法律咨询、律师信访法律事务、律师申诉代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医患纠纷调解、公证、仲裁8个业务服务窗口及1个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服务窗口,共有工作人员66名。截至2021年底,共接待涉及行政复议、经济纠纷、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人身损害侵权和涉法涉诉信访等方面立案、咨询2470人次。

(来源:吉林市司法局